1、玫瑰喋血(第2/3 頁)
蘭斯——正式名就是蘭斯洛特。
聽到這個名字,路加只覺不可思議。
他踏著一級級石階,走進府邸的主臥。這裡的佈局與現代他即將繼承的老古董別無二致,包括暗道以及石縫間的青苔。
他揮退了僕從,耳邊安靜下來。
路加緩步走過壁爐,來到等身銀鏡前。火光跳躍,銀鏡中印出了少年模糊的倒影。
略微卷曲的純金半短髮搭在額前,下面是灰紫色的眼睛,挺翹的鼻尖,以及鋒利到彷彿能劃傷他人的薄唇。
臉色帶著常年缺血的蒼白,身形修長纖弱,還有鎖骨上的紅色小痣……種種一切,都與路加本人的身體沒有區別。
當然,除了這雙健康的腿。
當絲綢長袍順著腰身滑落的時候,路加想到了今晨讀過的故事。
看守府邸的負責人將他安置在藏書閣中等候,百無聊賴之下,他嗆咳著從灰塵裡找到一份古舊的羊皮卷軸。
它講述了一曲血與玫瑰的英雄史詩。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僕。他憑藉光明神的眷顧,冊封為神殿聖騎士,最後為父報仇,驅逐暴君,加冕為聖國萬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這個故事吸引,是因為故事裡那個“仇人之子”、被驅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與他自己同名。
顯而易見,身為故事的“反派”,“路加”結局悽慘,被主角關進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還佈下了全大陸最嚴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進出。
羊皮卷對“路加”的結局沒多做解釋,似乎就這麼孤獨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過與他無關。
他現在的情況……他似乎不是旁觀者那麼簡單了。
因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為“蘭斯洛特·溫士頓”,和路加剛才在玫瑰園遇到的銀髮美人“蘭斯”同名。
書中說過,神王少年時曾經在“路加”的玫瑰園裡做過園丁,還有那些與原作描述一模一樣的人物形象、建築、植物、服飾……
啊,真是絕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確認之後,他逐漸接受了這個事實。
——不是夢境、幻覺或是演戲,真實情況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臉的反派。
雖然現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個行事荒淫跋扈、並且深受國王偏愛的私生子。
震驚、懷疑和慌亂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種狂熱的喜悅蓋過了所有其他情緒。
路加註視著銀鏡中自己赤裸的腿。
勻稱修長,由於太過養尊處優缺乏鍛鍊,一看便知沒什麼力量。面板比羊奶凝結的薄皮還柔嫩,如果被粗布蹭過,還會留下粉紅的痕跡。
但它能站起來、走路,這就已經足夠了。
坐在輪椅上的十七年裡,路加曾無數次向天神與魔鬼許願,祈禱擁有一雙健康的腿,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價。
現在願望實現了。
從前的生活似乎無可留戀,另一個世界的生活雖然同樣沒什麼可期待的,卻賜予了他一雙腿。
他滿意於這份饋贈,無論來自於天神還是魔鬼。
路加的視線反覆流連在自己雙腿上,他擺出不同的姿勢,如同孩子得到了夢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著使用方法。
直到臥室的門被突然開啟。
兩名男僕押著蘭斯闖入,從他們身後疾步走出一位五十歲左右、管家模樣的老者,老者衣冠潔淨齊整,髮絲與鬍鬚梳理得有條不紊。
“殿下身體可還安好?聽聞晨後您見過此人之後站立不穩,疑似被下了巫術,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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