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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遠徵隊在印度陸軍的萊特富特(lightfoot)上尉率領下,於一九三八年四月到達達旺。阿薩姆政府告訴他&ldo;毫無疑義,印藏邊界已經[根據麥克馬洪線]劃定了&rdo;,指示他要&ldo;認真注意不給人一種印象,以為這件事還可以重新拿出來討論&rdo;。還要他確信,他同警衛隊在達旺出現,本身就是行使英國的權力;&ldo;但是你的所作所為應該是以使西藏人的感情受到最小的震動為原則&rdo;。萊特富特到達旺後,西藏政府就馬上提出正式抗議,並要求英方人員撤走。在達旺,西藏官員當著他的面徵收賦稅,藉此炫耀他們的權力。萊特富特曾請求上級批准他向西藏提出要他們撤離達旺的要求。這個意見遭到了拒絕,但得到指示說,他可以把&ldo;達旺根據條約是印度的而不是西藏的領土這件事通知一切有關人員,而且如果遇見西藏官員,應該使他們對這一點產生深刻的印象&rdo;。然而又警告他不要向當地居民作任何保證,只說他是為了調查的任務而來的,&ldo;在他回去之後,政府會決定是否將採取進一步行動&rdo;。政府方面倒是爽快地承認了這些指示可能會&ldo;給萊特富特造成困難&rdo;,但是最後說:在將來的政策還沒有決定之前,照這些指示行事是唯一可能的做法。不管怎樣,他們&ldo;反對任何要承擔永久佔領的義務和付出更多開支的行動&rdo;。
萊特富特回去後,在阿薩姆省督的大力支援下,極力主張要求西藏官員和寺院的喇嘛頭目從達旺撤走。他寫道:&ldo;西藏政教合一難以分割,在西藏僧侶官員撤走以前,西藏的勢力和陰謀必然會在達旺周圍地區繼續存在。&rdo;他認為應當鼓勵信奉佛教的當地部族門巴人(onpas)去接管寺院;既然門巴族不喜歡西藏人,這件事就不難辦到。此外,還應當委派兩名英國政府的代理人,&ldo;有良好社會地位而又能講藏語的人&rdo;,去達旺地區接替被攆走的西藏人。阿薩姆政府在他們試圖兜售的政策上面滿懷希望地貼上低價標籤:一次付清的代價是四萬一千六百十七盧比,定期支付的代價是三萬七千八百九十六盧比。
阿薩姆省督羅伯特&iddot;裡德(robert reid)爵士有力地提出採取前進政策的論點。 [
註:他所寫的《毗鄰阿薩姆的邊境地區的歷史》(history of the frontier areas borderg on
assa)(阿薩姆政府出版局一九四二年出版)是很明確的。裡德寫這本書是供與邊界政策有關的行政官員閱讀的。他從官方檔案中引用了大量材料。中國政府從一九五九年起在申明其立場時,看來也象許多人一樣,並不知道有裡德這麼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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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有關邊境政策的討論中,溫和派也總有自己的發言權。一九三九年初,阿薩姆代理省督特懷南(hjyna)從實際和法律的立場出發,對於兼併達旺的建議提出異議。他提醒總督林利思戈(llithgow)勳爵說,政府已承認在東北邊界上來自中國的危險已大大減少了。他接著問道:&ldo;我們根據一九一四年條約所享有的權利,在法理上絕對站得住嗎?……如果參與三邊條約三方中有一方不批難條約,那麼另一方能夠說這個條約在它自己和第三方之間具有約束力嗎?&rdo;他指出一九一四年麥克馬洪和西藏代麥之間的換文&ldo;缺少同簽訂條約有關的正式手續&rdo;,並且指出:政府從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三八年都沒有採取步驟來實施麥克馬洪線,這個事實在道義上和國際法上,對政府所持的立場一定有不利的影響。英國的政策是要同西藏繼續保持友好關係,因此,他建議在政府佔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