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庭審激辯法理間(第1/3 頁)
法庭內,氣氛凝重。
旁聽席上的人們屏息凝神,目光聚焦在辯護席上那個年輕的身影。
葉歡起身,他修長的手指輕輕撫平了西裝的褶皺,舉手投足間透著一股沉穩的力量。
審判席上,孫審判長王政平身子微微前傾,目光炯炯地注視著葉歡。
他扶了扶鼻樑上的眼鏡,饒有興趣地期待著這位年輕律師接下來的表現。
在他的職業生涯中,見過太多律師在法庭上的雄辯滔滔,但像葉歡這樣,在關鍵時刻選擇對法律條文進行解釋的,卻不多見。
這需要極大的勇氣和自信,也需要對法律條文有著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王政平心中暗想,這年輕人,有點意思。
被告席上,苟好奇的臉上浮現出一抹興奮的笑容。
他彷彿看到了一線生機,一個可以扭轉乾坤的機會。
他原本以為葉歡會採取其他的辯護策略,卻沒想到對方竟然選擇了最冒險的一種。
在他看來,葉歡此舉無疑是自掘墳墓。
只要葉歡在解釋過程中出現一絲紕漏,他就能抓住機會,徹底擊垮對方。
他搓了搓手,躍躍欲試,彷彿已經預見了自己的勝利。
葉歡對周圍的一切都漠不關心,此刻他的眼中只有法律,只有正義。
他從容不迫地開啟了手中的法典,目光掃過密密麻麻的文字,彷彿在尋找一把開啟真相的鑰匙。
他的神情專注而堅定,沒有一絲慌亂和猶豫。
他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審判長,各位,關於對方辯護人提到的……” 他停頓了一下,目光掃過法庭上的每一個人,最後停留在苟好奇的臉上,“關於對方辯護人描述的定義……”
“關於對方辯護人描述的‘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定義,我認為這並不屬於間接故意犯罪,而是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葉歡語氣堅定,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在寂靜的法庭中迴盪。
他翻開手中的法典,指著其中一條款說道:“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五條規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於自信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由於過高估計自己的技能或者經驗,輕信能夠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以致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葉歡的聲音清澈而有力,每一個字都彷彿帶著一股強大的力量,衝擊著在場每一個人的心靈。
他將法典的內容一字一句地念出來,語氣平穩,卻蘊含著不容置疑的堅定。
旁聽席上,有人開始竊竊私語,他們被葉歡的自信和從容所感染,也對案件的走向充滿了期待。
王政平審判長微微頷首,眼神中流露出讚許的目光。
他見過許多律師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陳詞,但像葉歡這樣,能夠如此清晰、準確地解釋法律條文的卻不多見。
而苟好奇的臉色卻越來越難看,他的嘴角微微抽搐,他原本以為葉歡會避重就輕,卻沒想到對方竟然選擇了正面迎擊。
他緊緊地攥著拳頭,指甲深深地陷入了掌心,手心裡滲出了汗珠。
公訴席上,張達明聽到葉歡當庭解釋這個法條後,不禁皺起了眉頭。
他下意識地扶了扶眼鏡,鏡片後銳利的目光中閃過一絲擔憂。
他感到事情似乎並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
葉歡的解釋雖然清晰,但卻觸及到了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一個在司法實踐中一直存在爭議的問題。
“張律師,你覺得……”王政平審判長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