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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存留在樓梯口拐角處。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慕遠在這裡嗅到了那批貨的氣息,甚至在走上了二樓,都還一樣能嗅到。
可事實上高廷軍並未上二樓。
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貨便是從這羅記火鍋店流出來的。
那麼把貨交給高廷軍的會是誰呢?
一家火鍋店,早上有客人嗎?當然是沒有的。
剩下的就只有店裡的老闆和員工。
慕遠推測,員工的可能性很低,只有老闆,才可能在店裡擁有隱秘之地藏毒。
當然,這只是一種推測,還需要其他方面的資料進行佐證。
而後來,店裡的生意以及未安監控這些情況,讓慕遠進一步確認了自己的推斷。
如果後面再能證明這老闆與高廷軍確有聯絡,那基本上就實錘了。
至於高廷軍是從哪兒來的,慕遠也忍痛花了12秒鐘時光回溯符的寶貴時間,看到了他從計程車上下來的情景。
不過他並未深究,因為下車時的高廷軍,手上沒有貨……
可惜這麼完美的推理過程慕遠無法公諸於眾,否則一定可以收穫一大堆崇拜的眼神——呃,拋開警犬的事兒不談。
「楊所,現在都10點了,今天就先到這裡吧。我們先回局裡?」慕遠說道。
楊所很糾結,說實話,他真不想帶著這樣一個「荒謬」的結論回局裡。
可如果單獨把慕遠一個人弄回去丟臉,這似乎也有些不仗義。
「好吧!」楊所一咬牙,同意了。
不就是丟人嘛!當警察的哪個沒犯過低階錯誤?他以前還因為追賊,結果那賊狗急跳牆……跳樓,摔斷了腿,自己賠了錢不說,還在全域性大會上檢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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