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回頭(2)(第3/3 頁)
與吳淳文越發地相似。也恰恰是因為如此,顏三弟才會從一開始的對吳淳文的順從到後來慢慢地依賴。吳淳文雖也懷疑,但未曾印證。今聽到陳友德提出滴血認親,一下又變得緊張起來。
後來,經過當堂驗證,陳友德與顏三弟之子並非陳友德所親生,乃是吳淳文與顏三弟所親生。
得到這一印證的陳友德,強忍悲痛,當堂請求堂官找來紙筆,寫下休書一份:
“原妾後轉正室,孃家姓顏,夫家陳顏三弟,違背三綱五常,違揹人倫,犯出妻之條,與故友吳淳文通姦,特立休書一封。其子陳文生非親生。正統三年所立家財的文書作廢。”
休書寫完,陳友德將休書交給堂官。堂官當堂宣判陳友德所書休書有效,並遵循大明律,對顏三弟、吳淳文鞭笞一百,流放嶺南。受刑流放的顏三弟與吳淳文對陳友德懷恨在心,最終顏三弟於正統十一年春卒於嶺南。吳淳文流放後偷偷跑回金陵,悄悄帶著與顏三弟媾和得來的兒子苦熬過日。
正統十年夏,已屆油盡燈枯之時,陳友德交代妾室媛清,深情地告訴她,這些年來,感謝她為這個家的付出,並囑託其不能一起到老,死後也當同穴。並懊悔地對媛清說道:“此生愧對父母,愧對舒琴,也對不起賣唱的女子。等我走後,你安排風水先生將舒琴的墳遷回到陳家祖墳來,與我一同葬在一起。生前愧對她,死後當彌補。待你百年後,也葬我身旁。這一生太短,若我有來世,一定彌補你。”
正統十年秋,在陳友德彌留之際,囑咐何媛清,待他離世後,可將家財轉賣,用以好生撫養道生長大成人,一定要教他遠離浪蕩之子,修身養性,博取功名,光宗耀祖,以彌補他此生的遺憾。另取一小部分家財贈給賣唱小姑娘的孃家。
陳友德撒手人寰後,媛清秉承了陳友德臨終的交代,轉賣了家業,開始在家教子,諄諄教誨,切不可染上風流之病,定要他潛心修學,博取功名,也好讓其子道生彌補其父此生的過錯,給陳家列祖列宗一個交代。其子道生深受教化,自幼勤學,遠離汙濁之地,侍奉母親,其行其心可感天地。
成化十年,道生高中進士,後官至吏部右侍郎。其妻媛清因恪守婦道,虔誠教子,於成化二十年,由當地鄉紳上表,朝廷表其功,為媛清立了貞節牌坊。成化二十二年,何媛清壽終正寢。陳道生按母親的遺命,同陳友德葬於一處。
:()餘生若有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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