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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是連載的,等林雪開始寫第二個故事的時候小方的故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很多市民,讀者紛紛打電話,寫信到報社,電視臺,認為小方的事情可以從輕判刑,更有法律人士接受電視臺採訪,認為禁止家暴應該寫入刑法和民法,有兒童保護協會人士發表文章,呼籲大家關愛兒童健康成長!
報社希望林雪能多關注家暴婦女的故事,再加上小方從無期徒刑改判成了二十年有期徒刑,監獄裡很多婦女爭先恐後地說出了自己的故事。
第二個接受採訪的人是娃娃臉,林雪給她化名小圓,小圓其實真實年齡也有四十多歲了,她和丈夫是大學同學,都在政府部門任職,罪名是連捅丈夫三十幾刀,致其死亡。
&ldo;……我們倆雖然是大學同學可卻是工作以後才走到一起的,結婚以後我就發現他喝酒以後有打人的習慣,前一天打得我滿身淤青,第二天又跪下說他只是被酒精迷了腦子。不過他開放以後就去了南方做生意,我們見得不多。聽人說賺了不少錢,在那邊重新有了家庭,我這人心高氣傲,就想著和他離婚我帶兒子就行,結果他不同意,還說要把我孃家一家都殺盡了!&rdo;
&ldo;……真正讓我下了殺心的是有一天晚上他喝酒回來拿著菜刀追了我和孩子三條街,他要殺我,孩子拉著我就跑,他就舉著菜刀在後頭追,我事後就想啊,和我兒子一樣大的同齡人當時在幹什麼呢?是不是正在家裡一家人親親熱熱地吃著飯,媽媽做好飯菜給他夾菜,爸爸給他講些時事政治,後來他再拿起菜刀,我就拿著水果刀把他捅死了!&rdo;
這個故事發布以後又成了社會熱點,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有三:一是調查屬實適量減刑,二是重婚應該成為一種罪名寫入法律法規,三是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不容忽視。
要讓林雪說,這真得是一個逐漸完善的時代,每次有了新的案例出現政府和民眾都會高度重視,一般都以立法結束,新的法律法規層出不窮。
第一個上訴性騷擾的女性,結果是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被寫入了權益保障法。第一個上訴大學的被開除懷孕學生戀人,結果是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結婚不需獲得學校同意……所有人都能看到我們國家一點點在進步。
到了倆孩子升入初三,林雪已經整理了整整五大本子大綱和採訪記錄,孩子上的初中離四合院不遠,倆孩子騎腳踏車來回,林雪每天和林母一起做飯,等孩子回來溫度剛好,日子很快就過去了。
等到孩子中考的時候,蘇致遠也專門請假過來一起把孩子送進了考場,兩天的考試過去倆孩子才算是徹底放鬆了下來,蘇致遠又和吳軍長請假要帶著孩子去內蒙,吳軍長差點沒把請假條丟他臉上,合著你這一天光請假了!
蘇致遠忙道,&ldo;這一個月的事情我都處理完了,而且這是年假!&rdo;又不是胡亂請假,吳軍長這才不情願地批了假條,&ldo;早點兒滾回來!&rdo;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一家人在蒙古包裡吃著烤全羊,貝貝就道,&ldo;爸爸,追風也在這裡嗎?&rdo;
蘇致遠點頭,&ldo;快吃完帶你們去看追風!&rdo;
倆孩子這下撕肉撕得更起勁兒了,全撕好放在盤子裡,大家不一會兒就吃完了,一家人就去了這裡的跑馬場,追風正值成年期間,膘肥體壯,長鬃飛揚,寶寶有些想騎,跑馬場的工作人員先讓他坐上去自己牽著走,等第二天的時候寶寶已經能自己牽著溜達了,後來就學會了騎馬飛馳,回到京市也經常到郊外的跑馬場騎馬,又多了一項喜愛的運動。
假期總是短暫的,等回到京市,聽說過幾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