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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某種閱讀障礙,但這並非不可克服。由於該書充滿對日常生活境況的具體分析,讀者一旦越過障礙就很容易深入進去併發生濃厚興趣。樂於精神探險的讀者,會從中發現一個蘊藏豐富的寶礦。
正像《噁心》只有薩特才能寫出,具有他獨特的色彩一樣,《存在與虛無》也具有鮮明的薩特個性。薩特寫這書時,是有一種強烈的創作衝動,有一種非寫不可的慾望。他要寫些“根本的東西”。什麼根本的東西?這就是他對人生的體驗。他要用哲學形式把它表達出來。到他實際寫這本書時,正如他在日記中所說:生活和哲學在他身上成為密不可分的了。
從學術上說,是要在《論自我的超越性》的基礎上,對自己的哲學思想作一個全面的清理和總結,看看自己到底能搞出多大個名堂來,有哪些獨創的東西。從人生體驗上說,關於偶然性和自由的思想,特別是近年來關於個人自由與他人自由的關係,關於境況的力量,關於自由的異化,關於愛情,關於自主選擇和承擔責任等等方面的思想,僅僅在小說中,還不足以充分表達,非得以哲學形式才能夠淋漓盡致地把它們“宣洩”出來。薩特的這些感受和思想,在《存在與虛無》中上升和抽象為一種以嚴密的邏輯推論為特點的哲學體系。
自由無疑是哲學家們熱愛的一個話題。古往今來,許多聖賢對於自由都有精彩論述。但像薩特這樣,以這麼巨大的篇幅,把哲學的本體問題和人的自由問題如此緊密不可分地聯絡在一起予以詳細闡述的,在哲學史上還極為罕見。把薩特的哲學稱為自由哲學,這是十分準確的。
研究者有一種通常的看法是,薩特是透過黑格爾而獲得一種辯證法思想,《存在與虛無》中有一種類似黑格爾的自在與自為的辯證法。例如一部關於薩特的專著就說:“薩特深受黑格爾的辯證否定的思想的影響。薩特有關意識、人的存在的最初論述就是受到這種‘否定辯證法’的影響。”“薩特的自在與自為的概念是從黑格爾那裡借來的。薩特從接受黑格爾自在與自為的辯證思想開始自己的哲學體系。”(杜小真:《薩特引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6、37頁)
然而薩特本人並不認同這種說法。在1974年同波伏瓦的長篇談話中,波伏瓦評論說:“在《存在與虛無》中完全沒有辯證法。”薩特回答:“確實如此。我從《存在與虛無》發展到一種辯證法的思想。”
1975年薩特同美國研究薩特的哲學家有一個長篇談話。其中有這樣的對話:
研究者:我們正好想知道您是什麼時候發現的辯證法。
薩特:很晚,在《存在與虛無》之後。
研究者:(感到驚訝)在《存在與虛無》之後?
薩特:對。上大學後我就知道什麼是辯證法。但我沒有運用它。《存在與虛無》中有些地方類似於辯證法,但沒有給它辯證法的名稱,而且我當時認為其中沒有辯證法。而從1945年開始……
研究者:有一兩位作者仍然認為您一開始就是一個辯證法者……
薩特:那是他們的事,我認為不是。
研究者:但其中畢竟有一種自在和自為的辯證法吧?
薩特:但這樣一來,在每一個作家的著作中都有一種辯證法;我們可以在每一個地方發現彼此對立、轉化為它物的矛盾,等等。
後面有研究者再次提出薩特哲學使用的方法始終是辯證的,在《存在與虛無》中表現為探究意識中的形象。薩特回答說:
那麼您就會在任何哲學家,甚至一位非辯證法者那裡發現辯證法。但辯證法畢竟是更復雜的東西。最初我是一個非辯證法者,大約在1945年我才真正開始留心辯證法問題。在寫《聖•;熱內》時,我開始深入研究辯證法,而我認為《辯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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