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秦檜下線(第3/4 頁)
知道,他完了!
其他的大臣群臣激憤:“媽的,秦檜這個罪人!本官要打死他!”
在這種群臣激憤的情況下,沒有人敢觸黴頭說宋太祖趙匡胤便立下祖制:''不可殺士大夫''。
笑話,都是賣國賊了,還敢讓他活著嗎?
等下秦檜活著通知金國,那還得了?
急性子的大臣更是在看了秦檜的罪證之後,上奏:“官家,秦檜此人犯的事罄竹難書,臣懇請官家下旨嚴懲!”
劉禪就喜歡這樣上道的大臣:“諸位大臣覺得,朕該如何處置這罪人秦檜?”
這個時候刑部的官員和大理寺的官員就可以發揮他們的充分作用了。
“官家,''俱五刑''這個很適合,先刺字,然後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大卸八塊,最後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以儆效尤!”
“官家,臣以為可以凌遲。在實施其凌遲之前,還可以加上宮刑,再斷其肢體,剔其人肉,置其骨也。”
“官家,秦檜之罪,非重刑不可!臣以為可以剝皮、抽筋、拆骨、車裂,腰斬、炮烙都來一套!”
“……”
眼見著刑部的官員越說越激動,各種殘忍的刑罰越來越多。
因為這可憋壞他們了,因為大宋對待士大夫太寬容了,他們根本沒有施展的功夫。
不過呢,劉禪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於是開口打斷:“既然如此,那就各種刑罰都嘗試一遍吧!”
“馮益,擬旨!”
“朕膺昊天之眷命,秦檜者,國之大奸者也。
自秦檜當國,兩據相位,凡十餘年,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而又喜諛佞,不避形跡。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忘仇斁倫。陰與虜結,沿邊不宿重兵。 身為宋臣,反為金人作奸細,必欲其君納幣稱臣於敵而後快,致燕雲不可復,兩宮不可返。
秦檜之罪所以上通於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買,朕秉承天意,鑄其銅人跪像伏罪,交由刑部處理,務必各式刑罰讓其承受,並誅秦檜五族,沒其田產,女子無論嫁否,株連一律沒為奴婢。
與秦檜狼狽為奸,互為朋黨者,交由大理寺卿,刑部尚書和提點刑獄司主審,御史臺同臺會審,欽此。”
秦檜就在旁邊聽了劉禪對自己的判決,十分恐懼的扭動著。
凌遲,腰斬,炮烙……都得來一遍,他寧願自殺,也不願生不如死!
不過,劉禪是不會給他這個機會的。
秦檜當丞相以來,雖把握朝政,但也樹敵頗多,現在倒臺了,可想而知下場有多慘。
秦檜處罰進行時……
因為有1142特地兌換出來的藥,是讓秦檜把痛覺都放大十倍,百倍的藥,秦檜可謂是生不如死。
先是被施以宮刑,又叫腐刑。首先要拿繩子把命根子綁起來(包括子孫袋,即陰囊)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
然後再到剝皮,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面板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面板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凌遲呢,則是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
不過呢,宋朝的刑部官員到底是生疏了,沒有那種片烤鴨式的靈巧人,沒有能讓秦檜捱到1000刀,秦檜捱了才800多刀,就一命嗚呼了。
與秦檜有仇的如韓世忠知道秦檜沒有把刑罰都挨完就死了,心裡還直呼可惜。
劉禪知道秦檜死了之後,就讓人把秦檜的頭顱砍了,掛在市場以儆效尤。
秦檜在死的那一瞬間,還是充滿了驚愕和不可置信。
他這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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