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光宗貞皇帝、附前梃擊青宮一案(第2/2 頁)
用來描述兒童或少年展現出的早慧、聰明或品德超群的特質,具有非凡的氣質與天賦。其中,“岐嶷”一詞源自古籍《詩經》中的《大雅·生民》篇,原文詩句為:“誕實匍匐,克岐克嶷。”朱熹在《詩集傳》中對“岐嶷”一詞解釋為:“岐嶷,峻茂之狀”,意指山勢峻峭茂盛的樣子引申形容人的性格、才智等方面特立獨行、出類拔萃。
2.原文中的“巧言亂德”是一個成語,出自《論語·衛靈公》篇,原文為: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意為花言巧語、言辭華麗卻缺乏誠意,會擾亂人的道德修養,經常用來批評那些善於言辭矯飾、言行不一、以言語惑人而敗壞道德的行為。
3.原文中的“既敷衍畢”,指詳細講解完畢。在古代文獻中,“敷衍”一詞有時用於描述對經典、經義、政事等進行詳盡的解說或論述。
4.原文中的“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大義”,意為上天將美德賜予了民眾,期待民眾擁有恆久的高尚美德。
5.原文中的“天命之謂性”,出自《中庸》第一章,意為人的本性、本質是由上天賦予的,是天命的體現。
6.原文中的“擇可勞而勞之”,意為在組織勞動、分配任務時,應充分考慮人力、物力、時宜等因素,避免無謂的浪費或勞累。
7.梃擊案是明末“三大案”之一,是發生在萬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的一場刺殺太子朱常洛被的政治事件。當時鄭貴妃是明神宗的寵妃,為皇帝生了兩個孩子,其中皇三子朱常洵(後被封為福王)為明神宗喜愛。鄭貴妃不斷勸說明神宗廢掉太子朱常洛,改立朱常洵為太子。因此,朱常洛被人刺殺,當時朝野普遍懷疑是鄭貴妃指使。另外二案為紅丸案、移宮案。
8.計六奇在此文中記錄了明光宗朱常洛從幼年學習到登基為帝,直至去世的過程,其中著重描寫了朱常洛的聰明睿智與寬宏大度,以及宮廷中發生的梃擊案對其產生的影響。朱常洛在青年時期表現出了超出常人的智慧和修養,他不僅能深入理解經典著作,還能將知識靈活運用,展現出未來帝王應有的素質和風範,只可惜英年早逝,未能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梃擊案的發生,不僅反映了晚明宮廷內部的權力鬥爭和複雜矛盾,還揭示了明朝末期皇室成員之間的猜疑與對立。此案中,朱常洛以寬宏大量的態度對待潛在的刺客張差,顯示出其超越個人安危的胸襟和對家庭和睦的期盼,這對穩定當時動盪的宮廷局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案件背後的真相併未徹底揭露,尤其是與鄭貴妃及宮內太監的關聯,引發了更多關於宮廷陰謀的猜測,這也加劇了當時的社會輿論和政治緊張局勢。
這段歷史是後世深入瞭解晚明宮廷政治運作機制、皇位繼承製度以及家族倫理觀念的重要素材。朱常洛短暫的在位經歷和梃擊案的發生,凸顯了明朝末期皇權衰落、黨爭激烈、社會矛盾加深的嚴峻形勢,對於研究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晚期的政治演變、道德倫理觀的轉變以及危機應對策略具有重要的歷史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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