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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第二天中午,黎西牧洽談商務之後沒有回家吃飯,而是和趙池一起去醫院看望梅小初。
他和梅小初的相識其實很尋常。
兩年前,張時擎在好時光歌舞廳為張時學舉辦生日慶祝宴會,專門請當□□姬梅小初連續演唱了好幾首歌曲。
黎西牧自小不喜愛湊熱鬧,那也是他第一次走進娛樂場所。
他一直很喜愛音樂,不但會吹口風琴、吹笛子,還會彈鋼琴,卻從未聽過像梅小初這種悅耳動聽的歌聲。
不管梅小初唱什麼歌,是低音的還是高音的,是傷感的還是激昂的,黎西牧都十分愛聽。
自此,黎西牧經常來聽梅小初演唱。
梅小初不但不覺得黎西牧性格孤僻,還很欣賞他,覺得他聽的不僅僅是她的歌聲,還有她的情感。
她每次遇到他來歌舞廳,上臺前或下臺後總會抽點時間和他聊聊天。
黎西牧幾乎沒有什麼女性朋友,梅小初是唯一能和他說上幾句心裡話的女子。
即使他不說話,梅小初也能大致知道他的想法。
他們可以坐在那裡一個小時一言不發也不會覺得尷尬,只不過梅小初從來都不會讓自己的嘴巴消停下來。
兩年多的往來,黎西牧早已把梅小初當作是自己的一個真心好友。
梅小初昨晚被黎西牧送到醫院之後就一直在病床上休息,額頭被醫生敷了膏藥又用砂布包裹了起來。
她本來已經沒什麼大礙,但方耀光因為自身的無所作為而感到愧疚,硬是讓她在醫院休息一天。
今天一大早的,吳飛便趕來醫院看她,一直守到八點左右才見梅小初睜開眼。
梅小初是那種夜間晚睡、日間晚起的人,平常都是十點多才起床的。
但由於護士們來回走動,加之自身隱約感覺被人盯著,她便醒了過來。
看見吳飛含著喜悅的神色看著她,她翻了個白眼。
梅小初和吳飛大約是在去年初秋時節相識的。
當時她僱了一輛黃包車準備去郵局寄點小錢給遠在老家的父母,卻遇到賊人搶走了手提包。
下課回家路上的吳飛聽見她喊捉賊的聲音,順勢攔住了往他這邊逃跑的小賊,與小賊抱成一團在地上滾來滾去。
梅小初坐在黃包車上趕到這裡,拾起了地上那隻因為他們爭搶而滾出來的手提包。
小賊見包包被搶了回去,一下子氣不過來就從腰間掏出一把小刀刺向吳飛。
吳飛躲不開,被刺中了右手臂。
小賊趁梅小初與車夫一起將吳飛扶起來的空隙,迅速逃跑了。
梅小初瞧見這個書呆子模樣的吳飛正在不斷的流血,便請車夫拉他回到就在近處的歌舞廳。
她在休息室裡給他包紮傷口,還邀請他留下來看一看當晚的表演。
從那以後,吳飛偶爾會去觀看梅小初的演唱,但更多時候是在歌舞廳門外等著她下班,只為見她一面。
梅小初曾勸阻過他,但他都以第二天沒有早課的理由一意孤行。
吳飛有時候會遇見梅小初和某些公子哥說說笑笑地離開,心裡不好受但更多的是擔心她。
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學教師,沒錢沒勢的,不敢奢望像梅小初這種能歌善舞的大美人會看上他。
他只是忍不住想看她一眼以解思念之苦,只想看到她每天都開心地歌唱,只想守護梅小初。
吳飛開始痴戀梅小初,並不僅是因為她的美艷,更是因為她的歌聲。
他聽懂她歌唱背後的辛酸和苦楚,也聽懂她自食其力的喜悅和驕傲。
他在星城大學畢業後便在中學實習,本來想過段時間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