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姐夫的貼身保鏢(第2/2 頁)
縣令還是馮昭,但馮昭也知道,自己當不了幾天了。
由於青松真人和慧宏法師都不在了,章玉也知道光靠自己留在這裡也沒什麼用,他索性回了州府,打算再去找別的能人,殺子之仇,他一定會報的。
林安的縣尉職位來的太突然,但他也開開心心接受了。
原來的縣尉才是腦瓜子痛呢。
人在家中坐,官位忽然就沒了。
他本來還盤算著縣令可能要倒黴了,該怎麼和縣令撇開關係,去抱知府的大腿,結果,現在縣令還是縣令,他卻已經不是縣尉了。
但他也不敢反抗,林安的位置是知府親自要的,誰敢招惹他?
晚上,馮昭親自設宴,原縣尉還親自過來祝賀,給林安敬酒了。
林安也不在意。
一個沒多少關係的人物而已,以前算是頂頭上司,現在只是一個路人罷了。
應酬完了之後,林安拒絕了跟他們去勾欄聽曲,自己回家去了。
在路上,林安也在琢磨自己當官之後下一步要做什麼。
首先,縣尉不算是正經官,不算在朝廷的體制裡面。
這就相當於編外人員。
正常縣尉在縣城,也是縣令手下的狗,完全聽命於縣令。
不過,他的情況不同,馮昭眼看就要涼了,他也搭的是知府的關係,在縣城,馮昭是不敢跟他炸刺的。
所以,是時候提升自己的實力了。
縣尉掌管全縣的治安,也有資格招募一定數量的兵丁。
像縣城需要剿匪什麼的,也都是縣裡自發招募鄉勇,當然,這需要縣裡自行負責,而且裝備要自己想辦法。
允許使用的武器是制式弓箭,不允許持有弩和甲冑。
雖然是官府招募,實則和民間武裝沒什麼區別。
唯一的優勢就是這武裝力量有縣裡的財政出錢,不需要自己花錢。
所以縣城的剿匪工作一直做得一般,沒有甲冑,沒有強弩,誰不惜命呢?
林安在縣城裡也知道縣衙的操作,縣令牽頭,發起剿匪目標,其他人響應,負責籌措銀錢,縣尉負責具體事務,招募兵丁。
然後出去郊遊一圈回來,這就算是完事了。
名為剿匪,實際上縣衙自己就是匪。
不過,這倒是給了林安一個理由招人。
大周的朝廷沒有明確規定縣尉可以掌管多少武裝力量,而各地的情況各不相同,他為了剿匪,多招一些人也是合理的吧?
林安已經想好了,等他練好了箭術,就帶隊出去剿匪,小弟們都是前排,他唯一的Adc瘋狂輸出就完事了。
剿匪之餘,還可以斬妖除魔。
他是縣尉,好歹也算個官吧,能不能蹭蹭皇朝氣運的buff?
林安的鬼點子反正是挺多的。
就這麼笑眯眯地回到家,忽然發現家門口站著一個女孩子。
【如煙】
【紅衣厲鬼,難以戰勝的敵人,建議下次再來挑戰】
林安:“……”
好好好,現在是打算把我家也納入據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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