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挺身而出的前妻(第1/2 頁)
王錦添準備搬出阿曼達的住處,另外租房。他問卓玲是租兩居還是一居。
“當然一居了。”卓玲說。
按約定,這筆租金是要卓玲出的。
“租一居的話,彤彤來了住哪兒?”
卓玲這才意識到,王錦添是打算她來澳洲後跟他住在一起。關鍵的時間點上,她又不敢說要和利昂住一起,只好敷衍,“先租個一居吧,等我辦過去再說,就當替我省點錢。”
“你是想跟利昂住一塊吧?”
卓玲沒吭聲。
“你認為他愛你嗎?”王錦添用近乎調皮的口吻問。
卓玲語塞,不敢回答。
“你也知道他不愛你吧?我再跟你大聲地宣佈一遍,那是個壞人,早晚有坑你的一天,到時不是你哭不哭的問題,而是還能不能哭的問題!”王錦添本來溫柔的蘇普在放大音量後有了鏗鏘的效果。回澳洲後,因為請移民律師的事,王錦添又見了一次利昂。“當你需要一個人的時候,他去把錢字放在最前頭,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為什麼不說話?”見卓玲沉默,王錦添問。
“你也沒提問我啊!”
“你真看不出來嗎?”
“我不想拿結婚來衡量他是不是愛我,人都自私,他也和你一樣,不願意浪費寶貴的婚姻資源。”
“恐怕你哭的時候,一切都來不及了!”
令卓玲感到疼痛的是,她認為王錦添說得對。但,無論如何,她愛利昂,會在心裡找出無數個理由替他辯解。
拖拖拉拉又一個月,王錦添才給移民律師交了錢。
律師向王錦添提了幾個問題,王錦添回來就跟卓玲嚷,說被問暈了。其實, 有些問題,卓玲曾跟他預習過。例如:誰先提出結婚要求的?對方花了多長時間才答應的?兩人怎麼睡?被子是什麼顏色?
被問到婚禮為什麼在女方家辦而沒在男方家辦,王錦添又沒回答上來。律師說,即使把他的材料遞交上去,移民局的人也可能認為他是假結婚。
律師的助手是個香港人,甚至告訴他怎麼樣答。
更糟糕的是,王錦添把阿曼達為配偶申請來澳洲拒籤的事跟律師講了,律師讓他把拒籤的材料拿來做借鑑。這等於亮出老底給人家看!卓玲有種不祥的預感:夫妻離婚後都在為各自配偶辦理來澳洲定居,明白人一眼便知這是對離婚資源的再利用。
卓玲始終摸不透王錦添和阿曼達的關係,在卓玲家住的那段時間裡,王錦添也開始吐露些上一次婚姻的實情,他幾乎沒說過阿曼達的好話。這對夫婦都是中國恢復高考制度後第一批參加高考的人,一個考上大專一個考上中專,這已經是那個時代的佼佼者了,在國內有非常好的工作。一九八三年到澳洲後,二人從最底層的工作開始做,王錦添當過建築工人和卡車司機,阿曼達在火車站做保潔,後來,他們有了一些積蓄便開了一個小超市,由阿曼達管理,頭些年生意不錯,買了房子,孩子也接到澳洲來生活,學業優秀,王錦添也換了更好的工作。就在一切向好時,阿曼達染上了賭癮,經常在賭場過夜,超市也關了,家裡本來有兩套大房子,愣是被她賭掉了一套。選擇跟別人假結婚是她的主意,因為手頭缺錢。阿曼達對王錦添固執的性格也是咬牙切齒,她把自己耽於賭博歸錯於王錦添的性慾過強,導致她不願回家,寧可在賭場過夜;罵王錦添在孩子面前不給她面子,致使兩個孩子跟她疏遠。可每當王錦添在某件事上搞不定卓玲時,阿曼達肯定上陣,表面當和事佬,立場去永遠站在前夫一邊。幕後的女人,惹不起。
阿曼達打來電話,問卓玲來澳洲之後的打算。一定是王錦添跟她說什麼了。卓玲坦率地說要跟男友住在一起。
阿曼達語氣明顯不悅,“要你這樣做,會給我們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