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家”字的樣子是四面伸出的手(第1/2 頁)
“姐,這回等你過澳洲了,幫我也辦過去吧!”見姐姐有些吃驚,卓珊補充道,“可以辦離婚。”
“泉子能讓嗎?”
卓珊淡淡地回道,“能讓。”
“就怕你去了吃不了那個苦。剛一去的時候,真太苦了,給新建好房子做外牆清潔,整個腦袋必須用毛巾包住,外面再罩一層沙巾,嚴嚴實實像個怪物,幹不到十分鐘,這眼毛全是白的。澳洲的夏天基本上是四十多度的天氣,身上都和泥,面板得漚上十一、二個小時,那酸臭味啊,自己聞了都不好意!”
“看有沒有逼到份兒上唄,我現在明白了,苦也比窮好!反正年輕,吃點苦也不算啥,等老了,想吃苦都沒機會了。”
卓玲知道,卓珊雖然這麼說,但她是一點苦也吃不得的,因為是家裡最小的孩子,長又最漂亮,人見人愛,所以卓珊從小說嬌氣,好逸惡勞,到現在,孩子已經八歲了,卻連飯都不會做。
“看你倆的樣子,不是挺好嗎?”
“就那麼回事吧,只能說還行。一個窮字把所有的好都趕跑了。”
“要是有感情,別輕易分開,還是在國內找個事情做。你家的小倉買店平時誰經營?”
“泉子和我公公婆婆。”卓珊的話裡透著些不滿。
楊縣糖廠在幾年前破產了,泉子下崗後,利用自家住一樓的優勢開起了倉買,賺了些錢。卓玲非要買一樓也是受了泉子家的啟發。從前年開始,泉子家周圍又出現不少小超市,分流走不少顧客,生意越來越差。
“一個小倉買用不著好幾個人看著,泉子不會找點別的活兒幹?”話一出口,卓玲就後悔了,怕卓珊誤會她有掏錢的意思。
卓珊趕緊接茬兒,“這不,也正想著乾點別的嘛!姐,我想借點錢。”
果然。
“你們想做什麼?”
“泉子想開計程車,他家親戚能幫著上牌。”
“在家那邊開?那麼點個地方,滿街都是計程車,能掙著錢嘛?”
“反正是比開小賣店強多了。三姐夫他哥幹三四年計程車了,刨除費用,平均一年也能掙兩萬。”
“得多少錢?”
“連車帶照得六萬吧。”
卓玲嚇了一大跳,“這得多長時間才能掙回本兒來?”
“這裡面有抵押金,不幹可以退回來。”卓珊解釋。
卓玲先下手為強,咬咬牙說,“我這兒可以借給你三萬。”
“三萬呀?”卓珊顯然對這個數字不滿意,為難地,“我和泉子只能借到一萬塊錢,我倆手裡是一分錢存款也沒有……”
卓玲心想,你們一年才掙兩萬,張嘴就借四、五萬,以後拿什麼還啊?說是借,什麼年月還,還不還,都是未知數。以泉子的脾氣和黑嘴,半來往回要這筆錢將是個大麻煩。
“卓珊,跟你說實話,我現在要辦假結婚,給對方的費用就是五萬澳幣,相當於三十萬人民幣,這還不抱括人家來往中國的費用。我現在的錢只夠交一半的,另一半得去了澳洲以後邊掙邊還。我在澳洲才五年多,你想想,買完這個房子和老家的房子,我還能剩多少錢?泉子不能跟親戚朋友借點嗎?”
泉子平時吹起牛來,好像整個楊縣的富豪顯貴都跟他沾親帶故。
卓珊顯然非常失望,表情馬上變得不自然。她是個喜怒形於色的人。
“唉,現在求人多難啊!我們沒權沒勢的,也不認識有錢人,就是認識了, 人家還怕還不起呢!錢湊不夠那就繼續讓他開小賣店吧,誰讓自己沒能耐來著, 活該他!”
卓玲覺得妹妹有些過份,似乎丈夫開不上出租全是姐姐的錯。幫助父母及兩個妹妹脫貧一直是卓玲的計劃之一,可因為過早地被譴送回國,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