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想再欠著(第1/4 頁)
她騎著腳踏車回到父母的家附近,那裡有幾間學校,師範學校就在路的一邊。
她望了一眼師範學校旁邊的店鋪,時間還不晚,那一排店鋪都還亮著燈。
第二間店鋪是她租的,原本是一間開了許多年的書店,面積不大,也就十來平房米,她以前經常去看書。前段時間,書店突然關門了,鐵閘上貼了招租的紙,聯絡地址寫的是師範學校。
她便去問,接待的中年男人是學校的主任,他說學校門外兩邊的一整排店鋪都是學校的,每間店鋪的租金都按平方算,二百元一平方,她問的那間九平方,也就是每月一千八百元,不過也可能會拆遷。
李若風一直都有留意那些店鋪,雖然是同一條街,但學校門口的這邊很繁華,另一邊的就出奇的冷清,主任也這樣說了。
她回去想了想,她租了可以開禮品店也可以開飲品店,還可以賣衣服,那一排店鋪都是服裝店,她知道哪裡可以進貨。租金是第一手的,算是很低了,怎麼著也不至於虧本。但她還沒簽過合同,於是她回去跟父親商量了一下,讓他幫忙去看看合同。
李檢明很快就跟她去了師範學校,她甚至都不敢相信他會那麼爽快。但很顯然他並不是去幫她看合同的,而是抓住主任說的有可能會拆遷這一點全力阻止她籤合同。
主任站在辦公室門外,自顧自地說:“說是拆遷,二三十年也不一定會拆。”
合同沒有籤成,李檢明臨走前一再告誡她不能籤。
李若風在店鋪外面站了一會,看見有人在看那張招租的紙,她毅然回去師範學校的辦公室找了那位主任,簽了合同。租期五年,五年後續租的話也以原租客為首選。
她早就知道,旁邊的店鋪很多都不是第一手租的,租金都是好幾千。
第二天她就把店鋪轉租了出去,租金每月三千八百元,她淨賺二千元。
李檢明問她,她如實說了。
李檢明說:“你媽是老師,以後要是有合同糾紛什麼的,她跟學校也好說話,你把店鋪的事交給她,租金由她收,你要錢也沒用。”
他幾乎從未用過這種接近溫和的語氣跟她說過話。
李若風點頭,把合同給了他們。
她不是沒讀過書,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條款並無不妥之處,她知他們只是想要那租金,但她不計較。
主任說的沒錯,後來一直沒有拆遷。許多說了拆遷的地方,換了一屆領導就沒那事了。
附近的幾間學校有一個共用的運動場,大鐵門長期開著只能夠一個人大小進出的門縫,她便熟門熟路地推開門縫走了進去。
她活動了一下手腳就在那條黑色沙泥的跑道上跑了起來。
從六年級開始,她就學著晨跑,後來是一有時間就跑步,最近就變成了晚上跑了。
大約半小時以後,她身上的衣服都溼了,臉上都是汗水。
她早已經習慣了這個強度的跑步,因此一點也不覺得累,每次跑完反而覺得很輕鬆,這是她一次又一次治癒自己最有效的方法。
其實她還能再跑一倍,但是跑步的時間長了,衣服會把面板磨損,她也不需要自己那麼強。
待到夜深人靜,李若風才悄悄回去她父母的家裡。
母親黎愛福說過,那裡永遠都不是她的家。
回到小區門口,她抬頭看了看那道大鐵門。
從她上初二搬進這個所謂的家開始,黎愛福就一直不肯給她鑰匙,她問了幾次以後就沒再問了。
直到她上了高中因為弟弟李若宏的鑰匙丟了,他們給他配鑰匙時才順便給她配了三條家門的鑰匙,但是仍然沒有樓下大門的鑰匙。
這個小區那時還是有很多住戶很熱鬧的,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