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頁(第2/2 頁)
我的委託人是一位農場的場主,三天前,農場的記帳員在出納室裡被謀殺了,他右手握著一支筆,倒在大門前的地上,大門上寫有n兩個字母,是記帳員臨死前用手中的筆寫的。
後來報了警,警方來到現場之後認定n就是兇手名字的縮寫,就把我的委託人帶走了,因為我的委託人叫莫寧,恰巧符合n。而且警方還推測,記帳員是向門外逃去,在被逼到門前被殺害的。莊閃還拿出了照片作為參考,劉天清楚看見了屍體的位置
在我委託人被帶走之後,莫寧的太太覺得很冤枉。但莫寧的太太也提供不出什麼有效的證據,但卻是很肯定莫寧那天一直和自己的在農場工作
你能為我委託人擺脫嫌疑嗎?
劉天神秘的一笑:當然能了
兇手是誰?
這麼簡單的事情,你們律師都搞不定嗎?
莊閃木然的搖搖頭
按照死者死前的姿勢,他確實應該是被兇手逼到門前,背著門站立的。既然是背著門站立的,那麼死者是怎麼把字寫在門上的呢?
劉天一步步引導眾人
當然是把拿筆的右手繞到背後偷偷寫下的。江濤迅速回答
劉天笑著點頭:這就對了,手放在背後寫的字,上下左右都應該反過來,nw就變成n了。所以說兇手是nw名字的縮寫
那為什麼兇手不擦掉字跡呢?莊閃不解的問道
這個很簡單。兇手看見死者死前留下的訊息,與自己不相干,也就沒有理會,甚至還可以藉此迷惑警方。
莊閃把劉天的話語帶給自己的委託人,後來兇手被找到了,是農場的一位工人叫寧旺。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