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進的苦與樂】出鞘的三把寶劍(第1/6 頁)
“沒錯,倘若不是因為沒有辯解的機會,我也不會投身槍炮。”
拉特利耶這番話是意料之中,卻也眾人最不想接受的後果。
所謂募兵,居然似招奴隸般對其人格造就踐踏。
在查理眼中,無疑背叛了參軍的初衷,他自十二歲起接受軍事訓練,那時候他正從遙遠的羅蘭斯頓公國梅萊到此處。
父親將他引入到軍隊中,在近衛軍麾下訓練,因勞斯丹德家族與王室之間世代忠誠,國王對他們很是歡心,他因而有機會隨著當時王儲之子,也就是現在的王儲王太孫路易結伴學習,兩人關係融洽,時常書信往來,亦時常切磋劍術,但也因此遭人妒忌中傷加害,才有的這番孤僻的模樣。
他自認參軍是一種光榮,而不是恥辱,一向高傲自賞的查理,卻愈發替自己的徒弟感到不甘,“想讓人從戎軍旅,又要揹負惡名,你們這些人真是有害公義一詞。”
“你還相信我嗎?”
勞斯丹德伯爵下馬對一位平凡的朋友懇切的提問,不帶任何驕縱於遠古脈絡的自傲感。
“我信。”拉特利耶握著伯爵的手,又對官兵們說,“你們回去,我不會逃跑,我要與他們說幾句話。”
查理覺得凡事已經塵埃落定,“我可以用人格保證,他不會逃跑,因為他不能把我的臉面丟盡。”
那張授權令如同魔咒般證實拉特利耶的命運。
“哼,要是你們想,你們也把我使喚去,我也是軍人,還是王家火槍手的中隊長。”
勞斯丹德伯爵也有自己一番苦悶所在,未接到國王親自授權,他無法奔赴戰場,他的責任也很簡單,為火器廠監督生產,排程火器設計,做好品控。
他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的重任,火槍是軍隊堅實的基礎,已經不是昔日刀劍鋒芒閃爍,揮舞長條鋼片之樂曲所能匹敵的時代。
居塞林中尉即便生米煮成熟飯,但看著比自己年輕許多的中隊長,還是能製造“黑色恐怖”的部隊來說,心裡很是忌憚,他有那麼一刻真想說些什麼,可又咽回去,換了一套說辭,“大家都是為國王出力,為守護國王榮譽從身軍隊的,我看這件案子大可以讓您親自審理,好給大家一個交代。”
“你們什麼時候拔營就走?”查理問。
“七月二十九日。”連長答。
“那就是明天,很好,我親自為其送行。”
他們就這麼告別了。兩匹馬沿著西尼烏爾以南的大路上慢走,期間遇到拉蘭諾斯宅邸,大家一言不發,此時如果有烏鴉作陪,氛圍是再好不過的。
負罪從軍,這一切都來得太快。
查理覺得連長的作風未免太急促而掩蓋不可告人的目的,亦或者這本來就是所謂招募的手段,無論如何,他覺得按照律法原則,即便符合正規手段,傻子都知道這是陽謀,要麼在審訊中吃鞭子捱打,要麼就只能為了躲避被刑事追責的風險而參軍。對於拉特利耶這樣的毛頭小子,粉嫩而不禁糙劣手段的恐嚇下,他也未免太過老實。
伯爵終於忍無可忍,“這不符合王國對律法、審訊和審判的原則。我想我需要立即動身,前去宮中勸說國王簽署審理此案。”
莫林很沮喪,對這些並不在意,“可他們明天就要走。”
“大人,已經沒用了。”普利特連發牢騷的心思也沒有,垂頭喪氣地說。
“我明白。”查理對招募入伍之事的確無法阻攔,他也做不到找人頂替,況且他感覺居塞林很需要他,有必不能被取代之意。“但我不希望一個人的清白就此消逝,他還很年輕,而且——這群軍佬不懂得的事情我一定要教。這件事而已,我受娜莎小姐所託,亦不得不做。”
他轉身對妹妹說:“王家火器廠需要有人坐鎮,你暗自盯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