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那是我的事(第1/2 頁)
“房子有問題?什麼問題啊?是壞了還是說哪裡漏雨啊?”齊心嵐故意問道。
範局長搖頭,那裡的房子質量還是很好的。
當時建的時候用的可都是真材實料啊,就是抗震等級都是九級的。
“不是質量問題,是房子的歸屬有問題。”範局長認真說道。
“歸屬問題?怎麼?那房子不是民政局的?”齊心嵐問道。
“是民政局的,但是因為歷史遺留問題,十幾年前,這房子給二輕局用的。
這一用啊,就是十五年。
所以,在不少人看來,這房子也屬於二輕局的。”範局長解釋。
“那現在屬於誰的?”齊心嵐問道。
“去年開會的時候,明確了的,這房子還是屬於民政的。
但是二輕局那邊就是不還,我們也沒辦法啊。
畢竟大家都是事業單位,這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又不好鬧翻。
我們這邊催了很多次了,人家就是裝傻充愣的,不把鑰匙給送過來,我們也沒辦法。
他們也沒說不還,就是這麼拖著不給。”範局長苦笑道。
齊心嵐一聽,直接就問道,“那有證明能證明房子是屬於民政局的嗎?”
“有啊,產權證我們這裡都有的。
但是現在是二輕局在使用。
所以了,大媽,您要是想給農村的孃家租房子的話,還是看看別的地方吧!
市口那裡的房子不合適。”範局長說道。
齊心嵐明白,在現在這些人的眼裡,只有把鑰匙拿過來了,那才是算還回來了。
要不然,後續的很多問題都沒辦法解決。
這和後世的那些法拍房可不一樣。
一套法拍房,大家都知道比市價便宜很多,但是就是很多人都不敢拍。
為什麼?
就是因為法院只管拍賣,不會管你後續的工作有多難。
不是有不少買了法拍房的人,手裡拿著齊全的產權證明,卻能十幾年都住不進去嗎?
“範局長,只要那房子是民政局的就行,只要你們證明齊全就行。
也就是說,只要民政局和我們簽了租房合同了,那就好辦了。
至於後續我們能不能住進去,那是我們的事。”齊心嵐直接說道。
“你們這又是何必呢?”範局長開始有點不理解。
“範局長,我們農村人就認個死理,這是誰的房子就從誰的手上租。
其他的說什麼都沒用。
您就把那房子租給我們吧,反正我們只和民政局籤租房合同。”齊心嵐認真說道。
範局長想了一會兒,好像明白了一點什麼。
“大媽,要是這房子......”
“範局長,您放心,這是我孃家他們一個莊的事情。
您想啊,這要是把房子租下來了,這以後不管誰家上集買點東西,那都有固定的地方了。
以後風吹不著,太陽曬不著的,多好啊!
所以啊,大家肯定會上心的。”齊心嵐說道。
範局長頓時明白了。
農村人這一出動那可就是一莊子的人啊......
說不定真的能用這個辦法呢!
這樣吧,先用這一間門市房做個試驗,要是可以的話,其他的房子也可以按照這個方法來了。
真想不到啊,自己氣了幾個月的事情,居然被一個大媽輕而易舉的就解決了。
其實說到底,這不是錢的事情,那些房子就是都租出去,也沒幾個錢。
主要是二輕局的那幫孫子太特麼不是東西了。
房子空著,也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