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陳年往事(第1/3 頁)
鼻血模糊了視線。不是重力倒轉,而是擦眼淚的手早已紅透。
眩暈感似曾相識。
疼,一如當年。
那一年,李犇高三,秦宇高二。
沒認識秦宇前,劉犇呼嘯來去,縱橫校園。
初中時,長期堵在校門口收‘安全費’、強行找漂亮女同學談戀愛的他,打傷同學的次數與日出爭輝,獲得處分的次數比月份猶甚。
男同學避之如惡靈,女同學躲之如蛇蠍。他不在乎!別人的痛苦是他最大的快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去寒暑兩季,每天都是他度假的日期。
那些年,鎮,是他父親的鎮,校園,是他的校園!
好在,當清廉河裡的兩具懷孕女屍被打撈上岸,當死者家長悲傷時翻看女兒作業本並發現了上面的留言,當暴怒的民眾圍住了學校和鎮署機關,他終於被學校成功勸退。
“在校期間談戀愛致使兩名女同學同時懷孕並結伴輕生。”
這是事件的定性,也是李犇在鳳鳴鎮初中學生生涯的結束。
那一年,他十五歲,上初中二年級。為平息群眾怒火,被觀察員父親親自送進巡捕衛住宿了整整七天。
案底是不可能有案底的,誰敢給觀察員的兒子在檔案裡留下汙點?
衛所七天,有媽媽陪伴。
衛所七天,探望不斷。
衛所七天,好吃好喝猶勝過年。
膨脹不需要理由,更何況,從來就不知道敬畏為何物的他,現在不但脫離了學校那唯一的羈絆,更是進一步確認了巡捕衛也不過是自家的地盤。
於是,從衛所出來的他更加徹底地放飛自我,倒騰假抄,販賣茅碟,打群架,給舞廳搶良家,抓女生...
休學的一年,反而成為了他最為高光的一年,就連街面上最狂的幾個‘街娃’也慢慢開始不敢直呼其名,每次見面都要喚上一聲‘犇哥’以示尊敬。
‘哥’是地位的確認,和年齡無關,哪怕叫他哥的人中,有兩個的年齡已經明顯大過其父親——那個一臉正氣的觀察員。
一年時間,李犇玩的愜意瀟灑,玩得肆無忌憚。其威名,讓遠離鎮中心的幾所鄉村學校都知之甚詳並敬而遠之。
觀察員的兒子不能是一個連初中都沒讀完的社會青年,更不能是常住巡捕衛喝茶的社會青年,然而,聲名在外的他早已成為了各位校長的禁忌。
佛大廟小,無人敢收。
都說兩害相權取其輕,規避危險是人類的本能,在各位校長的心中,與不給觀察員面子後可能受到的打壓相比,收李犇進校門後必然會發生的‘霸凌和強迫’所帶來的群體事件無疑才是最大的危險。
討好觀察員可能會得到升遷,但升遷的前提是保住原有的工作。校長們不傻,自然都知道輕重緩急。
親媽護短,親爹難管,沒有學校收容的李犇在一年的時間裡成功讓父母的感情降到了冰點。
終於,煩躁到極限的觀察員不窮了,揮手間便在城裡買了套中心城區的學區房,同時配上一輛中檔級的轎車,將娘兩給趕進了縣城。
縣城不是鎮觀察員的勢力範圍,但這並不妨礙其有許多在縣城工作的同等級能相互幫助的朋友。
請教育局的朋友喝次酒,順便讓其招呼來幾個初級中學的校長相陪。酒是感情的媒介,在大家都不知道李犇那糟糕名聲的前提下,有專管學校的局領導相陪的李觀察員要拿到一個插班生名額實在是不要太過簡單。
這就是權力的好處,可以聯誼,也能互換。之所以拖了一年之久才送李犇來縣城就讀,並不是說作為一鎮老大的他沒有能力將之送進想進的學校,而是明知道自家兒子秉性的他實在的擔心其闖禍的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