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趕集(第1/2 頁)
寄完東西,程諾看天色尚早,並沒有打算直接回去。
左手拉著文聰,右手拉著文慧,悠哉悠哉的在集市上逛著。
要過年了,年貨也該置辦了。
“嘰嗒呀,嘎嗒呀,你看這六零六哇!”
六零六,這是什麼玩意兒,程諾好奇,把頭伸過去瞧瞧,詢問道:“師傅,您這是賣什麼的?”
“您瞧。這不是在賣焦圈兒麼。”攤主順手將控好油的焦圈兒遞上來一個,熱情招呼道:“您要不嚐嚐,剛出鍋熱乎著的,絕對好吃。”
程諾笑笑,接下了攤主的好意,不過他沒吃,而是撕成兩半分給文聰兄妹倆。
看著他們享受的樣子,程諾由衷感到開心。
“看出來了,您這手藝確實是沒話說的。”稱讚了攤主的廚藝後,程諾又詢問道:“但是好端端的,為什麼把焦圈兒叫做六零六啊?”
看著文化人打扮的顧客對自己手藝稱讚,攤主很受用,語氣上帶著點自豪道:“您不知道,我老葛有手絕活,隨手捏出來的焦圈兒重量剛好六錢六分,時間長了,街坊鄰居們再來我這吃直接叫六零六了。”
說著害怕程諾不信,攤主將案板上的麵糰放在手裡開始揉搓,不一會兒的功夫就分成了大小一致夫人小麵糰,拿秤一量,剛好六錢六分。
“怎麼先生,我老葛的手藝還入的了眼吧?”
程諾看後,也不禁豎起一個大拇指:“不用看了,師傅你絕對是這個。”
“哈哈,就憑您這句話,您和娃娃們在我這吃的全包了。“攤主也禁不住捧,豪爽道:“管飽,管夠。”
哪能隨隨便便就占人家便宜,將那個焦圈錢付過後,程諾一拱手,便拉著兄妹倆離開了。
放眼過去,集市上很熱鬧,賣什麼的都有。
“買供花兒,揀樣兒挑,松木枝兒唻,芝麻秸兒!祭灶唻,松木枝兒唻芝麻秸兒!”
“買窩噢,買小雞兒號!”
“新來個屜兒味,這包兒熱的味,發麵的包兒又剛得!”
一路走過來,程諾把見過沒見過的小吃都給買了一遍,還沒把集市走到頭,三人都覺得已經吃飽了,回去肯定是不用做飯了。
不過來都來了,不買點什麼回家總覺得少了點啥。
剛好家裡米麵油用的差不多了,正好趁著這個機會去添置一些。
正當程諾準備買些白菜蘿蔔時,突然發現旁邊菜攤上的一個人很熟悉。
此人一身灰布長袍,國字臉,立式板寸,再加上一字胡,仔細一看,正是魯勳先生。
此時的他,正站在一家賣魚的攤子前,正和攤主溝通些什麼。
程諾這時候突然噗嗤一笑,沒想到第一次與魯勳先生見面的地點居然是集市上,手裡還拎著一束筍乾。
文章歸文章,生活上還是很接地氣的。
其實魯勳先生是個不折不扣的美食愛好者,要不然也不會將孔乙己的“茴香豆”刻畫得如此傳神,以至於直接代言了這款小菜。
只不過在文字上,魯勳先生刻意迴避了自己熱愛美食的愛好,將書中出現的美食描繪的很猙獰。
就比如狂人日記中,蒸魚的片段:
“早上,我靜坐了一會兒。陳老五送進飯來,一碗菜,一碗蒸魚。這魚的眼睛,早上,我靜坐了一會兒。陳老五送進飯來,一碗菜,一碗蒸魚。這魚的眼睛,白且硬,張著嘴,同那一夥兒想吃人的人一樣。吃了幾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魚是人,便把它兜肚連腸地吐出了。是人,便把它兜肚連腸地吐出了。”
如今看到作者本人在那認真的挑魚,程諾不禁又笑了起來,不知道後面他吃魚時會不會聯想到自己寫的片段。
除此之外,魯迅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