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趙母給她花了600塊錢買工作!(第2/2 頁)
他們會第一時間知道,並且可以購買。
又比如有破損的東西,會打三折或者一折出售,他們也是第一時間知道的。
如果自己有需要的話,也可以第一時間購買。
除此之外。
因為在食品廠的緣故,其實他們每個月都會多發一些隱形福利。
可能是快過期的黃桃罐頭,又可能是快過期的餅乾。
甚至食品研發部還會經常送他們一些還未研製成功的零食,讓他們試吃。
當然這些未研發成功的東西,可能味道不怎麼好?
可總是要比粗糧好吃太多!
反正你進了食品廠,這吃喝就不愁的。
而且廠子裡每逢過節過年都有福利,食堂有飯票。
趙淺淺突然又覺得這份工作也不錯。
最主要的是這個福利,那個福利的加起來,那可是值很多錢的。
雖然趙淺淺立志做一個米蟲。
但能省錢的時候,也不能隨便浪費錢。
這份工作,趙淺淺決定要了!
萬一她真的鬥不過女主,還是要鬧到離婚的局面。
這份工作也是自己的保障不是?
可趙淺淺真的不想上班,在現代就是一個每天朝九晚五,時不時還要加班的社畜。
不能穿越一回。
還每天當社畜!
好在這個年代工作可以買賣,也可以找人替上。
比如兒子女兒可以頂替自己的父親上班,但工資還是發到父親的賬戶上。
又比如一個正式工,自己不想上班。
他可以找人頂替他上,給那個人開臨時工的淺,這樣也是有差價可以賺的!
所以趙淺淺的決定是這份工作自己先留下,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班的話,隨時有一個人可以頂上。
,!
工作是花600塊錢買的。
就算給人家開工資,也要先把自己的本錢給收回來。
一個月28塊錢的工資,她想要25塊。
不怪她黑心。
主要是就算一個月淨賺25,也要兩年的時間才能把買工作的錢給收回來!
3塊錢雖然少,但她可以把食品廠的福利給他一半,或者每個月再給補貼30斤粗糧。
有些人賺一個月工分,都不一定能夠賺到30斤粗糧。
她相信很多人願意幹這份工作!
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
她想到了趙家村的堂兄們。
對。
就是她一奶同胞的兄弟姐妹。
是原本趙家村的那些親戚。
趙淺淺結婚的時候,他們還都來了。
之所以會想到他們。
最為主要的是趙家村在整個鎮上算是最窮的村了。
不然趙氏也不會帶著三個孩子都來了錢家莊。
但凡趙家村富裕一點,趙氏都會留下一個兒子,好讓他繼承前夫的一切。
可趙家村太窮了。
窮到會餓死人的地步。
比如別的村子,一年兩次收糧的季節,不但會發糧,多多少少的也會給一點錢。
再不濟,那也是糧食夠吃飽!
只有趙家村不但沒錢發,而且還倒欠著別人的。
也就是說他們村不但沒錢發,可能還要從糧食中抽取一部分賣掉,好還村子裡欠下的外債。
至於為什麼會欠外債?
趙淺淺就不太清楚了,她猜測肯定是之前有人貪汙。
:()穿書七零,發現我媽是大綠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