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以身相許好不好(第1/2 頁)
撕票?原來江樂小時候真的被綁架過。
而且是原主救了他?
米莉看向江樂,如此俊美的一張臉,原主肯定是記得的吧?
突然,米莉覺得眼前的男人漸漸變小了,緊接著她腦海裡出現了原主年少時的畫面。
原主那年剛剛十歲,已經是她家小飯店裡的一個主要勞動力了,一天,一個陌生的男人來店裡吃飯,吃完飯後還打包了兩份飯菜帶走,並且給原主的媽媽留了個后街大牛家的地址,讓她以後每餐都要送飯過去,每頓送三份飯菜,飯到付款。
那時小鎮上像這種訂餐的並不多,也根本沒有外賣小哥這麼一個職業,客人有這種需求,都是店家自己送,所以送餐這件事就落在了原主身上。
彼時小鎮上的快餐價格是五至十元,那人點的是最貴的十元餐,原主媽媽自然很高興,將餐盒交到米莉手上時還再三叮囑她一定要收回飯錢。
送餐的地方離家裡的小飯店不算遠,穿過兩條小巷子就到了。
那是一個破舊的小院,大牛的雙親都不在了,自己也很小輟學,聽說這兩年在省城做點小買賣。
訂餐的男人操著外地口音,說是大牛的朋友,來他這裡玩幾天。
原主媽媽知道大牛從小好吃懶做的,每頓都點外賣很正常,所以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
不過原主第一次送餐過去就發現了不對勁兒的地方。
原主把飯菜送過去,開門的正是訂餐的男人,他只把門開了一點點,接過飯菜,遞了三十塊錢給她。
米莉接過錢轉身離開,卻聽到樓上傳來男孩子的聲音,好像是在叫救命,米莉回頭看,恰好看到樓上的窗戶被人關上。
她停下腳步,仔細聽,卻再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心中有點害怕,急忙小跑著離開了。
回到店裡,米莉將錢交給媽媽,正想跟媽媽說這件事,卻被媽媽吼了一句:“快點去洗碗,還杵在這裡幹什麼?”
原主只得把嘴邊的話嚥下。
第二天送完飯後,原主很想知道那裡是不是藏著一個男孩子,送完飯後便躲在不遠處觀察,果然發現樓上有一個男孩,但是訂餐的男人和走路一瘸一拐的大牛不准他靠近窗戶。
那一年被拐兒童很多,學校經常對她們進行安全教育,所以原主第一時間便想到那個男孩可能是被拐賣的,她回到家急忙對媽媽說:“媽媽,我發現……”
“啪”地一聲,媽媽的一個巴掌打斷了她想說的話:“你個死丫頭,去了這麼久,跑哪兒玩兒去了?”
原主捂著被打得生疼的臉,再也不敢多說一個字。
媽媽接著吼道:“快點把弟弟帶到後面去,摔了碰了我打死你!”
原主忍著眼淚抱起弟弟去了後院。
頭天隱約聽到的那一聲“救命”,和今天看到的被拉離窗戶的身影,讓原主一晚上都沒有睡好。
她很想知道那個小男孩長什麼樣兒,是不是被拐賣的,沒想到第二天中午就看到了。
原主放學跑著回家,然後便去送飯。
這次開門的是大牛,因為住得不遠,大牛是認識原主的,他將門開啟,原主便看見了一個比她稍稍矮一點兒的小男孩,小男孩長得眉清目秀的,只是臉色白得有些不正常。
大牛接過原主手上的飯菜:“小米,我家親戚的小孩過來玩兒,沒帶書和本子,你晚上來送飯時,把你的課外書借一本給他看。”
小男孩怯生生地開口:“還要一支筆。”
原主點點頭便離開了,聽大牛說是親戚家孩子,又見那個小男孩並沒有被綁起來,原主稍稍放了一點心。
下午放學時,原主帶了一本作文書和一個本子一支筆給小男孩,小男孩接過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