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後悔了(第1/2 頁)
多米尼克想不到湯馬士騎士願意付錢買了她。他眼珠一轉,又有了一個鬼主意:「湯馬士大人,原本這個女奴是有問題的,所以只值30個金幣,但很感謝仁慈的騎士大人你出手治療了她,她現在沒問題了。以艾琳這種美貌少女,經過那些可惡的異教徒賣到東方,可以拍賣出3百金幣也不止。」他頓了頓:「但因為你的仁慈,所以我算便宜一點,就賣給你,作價3百個金幣吧!」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來收30個金幣,讓出一個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這位未來伯爵這邊,人家看來,他在大騎士面前顯得弱了氣勢。
他這個伯爵長子,本來也是可以參與十字軍的。但一來伯爵十多年前在戰場上被殺怕了,知道刀劍無眼,捨不得把大兒子這個首位繼承人送上戰場。而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參加十字軍。但這樣,在兩個弟弟和諸多貴族面前,便顯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面前,更被兩個弟弟比了下去。
因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選了當騎士侍從。將來有機會憑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冊封騎士。
而自己,除了是頭胎長子,沒什麼本事,未來只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輪到他繼承。
這表示,他的地位,其實並非最穩妥的。
他須要表現自己的能力。
當下便要耍一耍他這個未來領主的權術計謀和威風。
“漫天開價,落地還錢”這種談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難湯馬士騎士,三番四次拒絕!最後才賣個人情給湯馬士騎士。
他要湯馬士騎士欠他們家一個人情,這樣,不論將來伯爵領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也可以求湯馬士騎士出手相助。
「啊!」聽到這話,準新娘和新郎都嚇呆了。
3百金幣?!天哪!
一輩子也還不了這筆錢啊!
為一個初次見面的女奴,值得嗎?!
我其實單純是孤獨,想找個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誰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覺自己賺了點錢很風光,似乎有錢也沒地方去花。
現在,是知道自己幾斤幾両了。在領主貴族面前,他還是個窮人啊!
犯不著開罪兩個領主,還要付出畢生代價……太不划算了!
他心裡有怯意,想退縮了。
湯馬士騎士也面露疑難之色。
金幣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這樣亂花,一是不值得,二是會破壞本地經濟,造成通漲。而且,被人知道他有這麼多錢,又人傻錢多,以後他買貨時不被當冤大頭亂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見公主亦面有難色。
她亦在考量。
一個女奴,花天價買回來,送給治下一個領民當妻子?!
肯定不成!
那麼他倆還得起這筆錢嗎?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湯馬士騎士感覺她是敗家娘。
她猶豫了。
「我……」羅傑突然鼓起勇氣直接跪哭了:「大人,我不訂婚了!」他猛搖頭:「我放棄了!」
多米尼克愕然一下,然後狠狠地瞪了羅傑一眼:“你小子好啊!居然又破壞我的事!”
羅傑更害怕了。
「你別害怕,我會幫你。」湯馬士騎士安撫他。
「不!領主大人,小民想清楚了。我決定取消訂婚。」羅傑:「我其實不愛她。我們今天才見面。結婚的決定太急了。我後悔了。」
他想清楚了。
這個女孩,已經不可能是他的妻子了。
他背不起這個責任。
真要勉強堅持下去,說不定將來他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