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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之間明確,是支援誰、反對誰,而不能像現在這樣模模糊糊地處於中立地位。
第八卷 1936年 第二百五十二章 七七事變
◆字數:2399◆
這樣的形勢下,七月七日發生了北平蘆溝橋事件。應該說這是雙方都沒有想到要打大仗的時候,而且在這之前一階段,二十九軍與日軍在豐臺等地方,也發生過這樣哨兵之間、或者一個班規模的衝突。而日軍以有士兵失蹤來鬧事,本來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以前的衝突,都是在事後談判後解決,有的甚至是不了了之。
這一次開始的時候,雙方都沒有想大打的準備;日軍還在第二天宣稱,那個失蹤計程車兵已經找到,昨天的事是個誤會。但這時,雙方部隊的對峙是緊張的,雙方橋頭的哨位都荷槍實彈,隔著一、二百米,嚴陣以待。雙方部隊的高官又開始了談判。
幾天後一個晚上,兩邊的哨位突然開槍互相打了起來,都說是對方先開槍打了自己。於是雙方的部隊又都加了兵去打,結果是雙方都有傷亡。這事可搞得比較大了,不再是一個班級別的衝突,而是連以上級別的衝突了。
第二天雙方正在談判的軍官又去到現場,大家都要對方對這次事件負責任。因為他們問了自己方計程車兵,都說是對方先開槍打死打傷我方正常站崗計程車兵,而自己方的人只是在這種情況下進行自衛還擊。
而且,雙方都說對方先開槍,還不是隻是哨兵走火這麼一槍,是明顯的故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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