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雲隱命案(上)(第2/4 頁)
許能給他提供一些有用的線索。
於是,他走到女子面前,問道:“請問小姐貴姓?你似乎對蝶花姑娘比較瞭解,可以跟我們說說嗎?”
女子微笑著回答道:“小女子名叫林瑤,是蝶花的姐妹,蝶花平日裡喜歡幫助別人,性格開朗大方,深受大家喜愛,這次她出事,我真的很難過,請捕快大人為蝶花平冤!”。
陳哲點了點頭,繼續問道:“那你有沒有發現蝶花姑娘最近有沒有異常行為,或者跟什麼人來往密切?”
“蝶花平日裡除了給客人唱曲,就是在自己房裡看書,最近確實沒有跟外人來往密切,不過前兩天陸老闆找過她”林瑤說道。
陳哲轉身抓住陸老闆衣領問道:“你還說不知道?看來是不是把你抓回衙門你才肯說實話?”。
“你鬆開我陳哲,你一個小小的捕快有什麼權利抓我,你有證據嗎?告訴你,我跟你們家縣令關係很好,得罪了我,我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陳哲雙手用力往上一抬,直接把陸老闆拎了起來,“是嗎?我告訴你,我陳哲不會讓任何一個壞人從我手裡跑掉,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既然你口口聲聲說跟你沒關係,好,跟我回衙門問話這樣總可以了吧?”。
陸老闆掙脫陳哲雙手,整理了一下領口說道:“行,我跟你回衙門,如果你找不到證據能指認我就是兇手,我必然稟報縣令大人革了你旳職!”。
陳哲讓身邊弟兄押著陸老闆往縣衙方向走去。
周圍百姓見熱鬧結束,便都一鬨而散離去,各自去幹各自的活,而趙子易緊跟陳哲等人身後向縣衙走去。
來到縣衙公堂,縣令慢悠悠地從後堂走來,師爺緊跟著縣令身後,陳哲將林瑤跟陸老闆一同帶到公堂之上,陳哲將林瑤剛才所說的話複述給縣令聽。
縣令聽完陳哲的話對他說:“陸老闆是我朋友,他什麼人我能不知道?你就只聽了一個姑娘家的話就認定陸老闆是嫌犯?太草率了點吧?”。
“啟稟大人,前天仵作從蝶花姑娘頸椎處找到了一枚鐵針,且蝶花姑娘已懷有三個月的身孕,屬下已經查實,陸老闆娘子竇夫人曾用過同樣的鐵針,所以屬下覺得行兇之人必定是陸老闆夫妻其中一人!”
縣令摸了摸自己下巴的小鬍子,皺著眉頭看向陸老闆,“行了,本縣知道了,你退下吧,我來審問他!”縣令讓陳哲退卻一旁。
“陸通,本縣問你,你可否跟蝶花姑娘平日裡怎麼樣?你可有輕薄過蝶花?從實招來!”
陸通一臉堅定地說:“回大人的話,她是我手底下賺錢的人,我怎麼會輕薄於她,我看她肯定是跟客人胡亂搞懷了身孕,真的是太不守規矩了”。
林瑤見陸通如此詆譭好友,當堂怒斥陸通,縣令敲了敲驚堂木,“林瑤,本縣還在這兒呢,容不得你在這公堂之上大呼小叫!”縣令說道。
陳哲趕緊上前把林瑤拉到一旁,陸通向林瑤表現了一臉不屑的表情,趙子易在公堂外看著縣令跟陸通的所作所為,甚是氣憤,但是他先不太早的暴露身份,想看看這縣令是如何包庇陸通的。
陸通向縣令說,前幾日見蝶花突然迷上書法,白天不接客人的時候,就在屋裡練習寫字,直到有一次,他偶然路過蝶花房前看到蝶花從窗戶往下扔了一封信,當時並未在意,如今想來,那封信應該就是給蝶花喜歡的男人的,所以那個男人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縣令命陳哲走訪聽月軒酒樓背面的衚衕裡的百姓,問問他們是否見過常到衚衕接信的人,陳哲領命帶人前去尋找。
縣令宣佈由於沒有充足的證據,陸通無罪並當堂釋放。
林瑤搖了搖頭轉身離開公堂,陸通跟縣令寒暄了幾句,就起身也離開了公堂,出了公堂。陸通一路緊跟林瑤,趙子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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