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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謨拉比為建立強大的中央集權的專制國家,非常注重其常備軍的建設。為了保證戰時隨時可召來士兵,採取了&ot; 寓兵於農&ot; 的政策。
當時計程車兵被稱為列都、柏以魯。列都,蘇美爾語為烏庫蘇,直譯為&ot; 跑路人&ot; ,轉譯為&ot; 隨從&ot; 、&ot; 差役&ot; 、&ot; 馭者&ot; ,有的學者譯為重灌步兵。
文獻中有時也稱為&ot; 王之跑路人&ot; ,阿卡德語稱為裡德薩利姆。列都在戰時服軍役,平時為國王傳遞命令,執行警察任務,維護社會秩序;柏以魯,直譯為&ot; 漁夫&ot; ,蘇美爾語稱蘇庫。有的學者轉譯為&ot; 水手&ot; 、&ot; 捕吏&ot; 、&ot; 獵人&ot; 、&ot; 水上警察&ot; 和&ot; 輕裝步兵&ot; 等。柏以魯和列都一樣,戰時服軍役,平時管理河渠和灌溉網,擁有河流的捕魚權,經營河流的運輸業。
在&ot; 寓兵於農&ot; 制度下,士兵可以從國家領得服役份地(包括田園、房屋和牲畜),條件是隨時應召隨國王出征。這在《漢謨拉比法典》中得到充分體現。法典中有16條涉及士兵的份地及其物質利益問題,其中第26-41 條對士兵的權利、義務關係有詳細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反映出寓兵於農的列都和柏以魯從國王那裡所領得的田地、園圃、牲畜和房屋,不允許出賣、轉讓、抵債,也不能由妻子和女兒繼承,只可以允許繼父服役的兒子繼授。每個士兵的份地,少者一布耳(約合635公頃),一般為二布耳。這樣,士兵被固著在土地上,一旦國家有戰事,招之即來,不來則處以死刑,也不允許頂替。這樣保證了漢謨拉比擁有一支強大的隨時可以徵召的常備軍,只是這種常備軍平時作耕、戰時出征,有一定的公民兵制色彩,但又擺脫了公民兵制下士兵可能不應徵或除非公民不能應徵的局面。寓兵於農制的實行,既可以保持國家的軍隊,處於實質的常備狀態,又可以節省軍費,不但可以節約國家開支,還能增加生產,發展農業。漢謨拉比正是依靠這支寓兵於農的常備軍,南征北戰,建立了一統的強大的古巴比倫王國。
(2)古巴比倫王國的霸業與滅亡
漢謨拉比登基時,巴比倫領土不過百里,要想戰勝四周的鄰國,首先必須鞏固內政,發展經濟。因此在他當政頭幾年,他向北方的亞述強國稱臣,致力於內政建設,制定法律,修築城牆,重建神廟,興建運河,努力積聚實力,消弭內爭。
當漢謨拉比當政第6 年時,巴比倫有了較大發展,他才把對外擴張擺到日程上。他是一位長於謀略的國王,善於審時度勢,軍事壓力與外交手腕並用,充分利用矛盾,把眾多敵人各個擊敗。他的基本戰略是遠交近攻,儘可能團結較多盟友,集中全力打擊一個主要敵人。
為了戰勝南方緊鄰伊新,漢謨拉比便和北方的馬裡、南方的拉爾薩結盟,繼續承認亞述的統治,以便取得其支援,以強大的軍隊一舉滅亡伊新。
伊新既克,更在其南的拉爾薩便成為巴比倫南進的主要障礙。為使南進沒有後顧之憂,漢謨拉比在滅伊新之後,把鞏固北方當作要務,於是他特別緻力於與北方的馬裡結好。
漢謨拉比與馬裡國王吉姆裡利姆約定在國際事務中採取聯合一致的行動,在軍事上互相支援。漢謨拉比支援馬裡擺脫亞述的控制,又幫助它擊退草原部落與東鄰埃什努那的侵擾,因而兩國相當交好。
漢謨拉比取得了馬裡的信任。戰勝伊新已過幾年,軍隊戰鬥力有所休整並有壯大,於是在公元前1764年出兵擊敗埃什努那。再過一年,又對拉爾薩發動了決定性的進攻。
漢謨拉比很可能採取控制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