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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再說吧。」廖維鳴錘了捶胸口,「你看現在外面天好陰沉,總感覺心裡堵得慌,很難受。」
「不行。」很顯然李彥諾在學習這件事上是不會讓步的。他一把拽住朋友的書包帶子,把廖維鳴扯回到座位上:「快點寫。」
廖維鳴長長的嘆了口氣:「蒼天啊!怎麼就讓我認識你了,這是造了什麼孽啊!!!」
話雖如此,筆尖還是老老實實的在紙張上移動,直到填滿練習冊的最後一個空隙。
性格如此南轅北轍的人可以做朋友嗎?
答案是當然可以。
至少當初他們就維持了兩年多的友誼。
晴天時一起打球,雪天時一起放學。課業不忙碌的時候,去廖維鳴家打遊戲。課業緊張的時候,去李彥諾家上自習。
彼此磨合到李彥諾能夠一眼看穿,生日那天廖維鳴是故意發錯簡訊,提前一個小時叫溫夢去別墅。
而廖維鳴也能在撿起籃球時發現,李彥諾正對著場館另外一端走神。那是女生上體育課的方向,溫夢正在一下接著一下用腕子顛動軟排,想要傳給喬婕。
廖維鳴把籃球丟擲去,故意砸在朋友肩上:「喂,你看什麼呢?」
李彥諾笑笑,回身接住球,沒有開口解釋。
他們曾經是很好的朋友、是最好的朋友、是無話不說的朋友。既然如此,又怎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的呢?
此時兩個成年男人坐在吧檯邊上,面前是毫不相干的酒,突然都失去了溝通的能力。
李彥諾把最後一杯龍舌蘭喝光,抬手示意老闆再添點。而廖維鳴沒吭聲,直接用掌心蓋住了對方的玻璃杯,不讓李彥諾再續下去。
一些光零散地投下來,穿透酒杯的橫截面,在吧檯上映出些斑斕的色彩。
廖維鳴沉默地看著,看著,如同在看一出啞劇。
他突然覺得那些星星點點的斑痕,很像小時候自己最珍視的萬花筒裡的圖案。
那還是父親公司上市那年。
為了慶祝這件事,父母難得抽出一天時間來,陪著他一起去公園玩。母親在紀念品商店給他買了一隻萬花筒,廖維鳴太喜歡了,無論去哪裡都要帶著。結果後來被鄰居哥哥看到,一把搶走了。
他哭得滿臉是淚,跑去找母親主持公道。
而母親急著出去赴約,從他身邊經過,神色匆匆:「沒了就算了,多大一點事情。誰叫你拿著到處顯擺的?」
廖維鳴那時候不過五六歲年紀,不知道怎麼辯解,只是傷心地哭著。
「別哭了,吵死了。」母親隨手拉開birk包,從錢夾裡抽出幾張百元鈔票,塞給廖維鳴,「讓阿姨帶著你去商店,再買十個。十個不夠,就買二十個。」
大人是不懂的。
不明白不是所有東西都能用錢換來,即便換來,也不是他想要的那個了。
「我才不要新買的……我要我原來……」
母親不耐煩了:「那你就去搶回來!喜歡什麼就去搶,不就完了?」
當時的廖維鳴覺得,大孩子和大人的心都好壞。怎麼能因為自己喜歡,就去搶別人的東西呢。
可現在的他,又和那些大人有什麼區別?
因為自己愛對方,就要想盡一切辦法搶到了、再藏起來,哪怕是用錢收買。不管對方是不是出於償還他的恩情,才自願留在他的身邊。
他終於還是長成了小時候自己最厭惡的樣子。
空玻璃杯在廖維鳴指間微微轉動,折射出流光溢彩。
而李彥諾突然在這個時候開口,打破沉默:「我算了一下時間,《夏歸》這件事下個月中旬應該可以處理完。」
廖維鳴抬起眼睛:「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