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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了!
雖說最後人好好的救出來了,但是畢竟才三歲小孩,和殺人犯相處了十個多小時,心理陰影得多大啊!
這不,等了半個月,粱深覺得是時候了,才打來電話。
黎渺本意是不想讓林歆一進娛樂圈的,她進娛樂圈是因為喜歡,一一的未來也要自己做決定,黎渺不會強迫一一做任何她不喜歡的事。
黎渺的經紀人楠楠知道她有個女兒,林歆一兩歲生日的時候還來看望過她。這次黎渺復出,楠楠就曾提議過讓她帶一一參加親子主題的綜藝,林歆一這種長相可愛、性格乖巧、腦瓜聰明的女孩是很受觀眾歡迎的。
事實上,林歆一自出生起就沒有人會不喜歡她。
黎渺心知肚明,楠楠所說所講是她復出並且獲得高人氣最好的辦法。
但是她不想。
她是演員,但也是一位母親。
孫強的事使她後怕,儘管孫強不曾傷害女兒,她也無法再次承受女兒下落不明的打擊。
她會瘋的!
「你先別急著拒絕。」打電話前粱深做好了被拒絕的準備,自然也找到了應對的方法,「先聽聽我的條件怎麼樣?」
黎渺抿嘴,沒做答覆。
粱深等了兩秒,隨後開口:「我知道你擔心什麼,但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第二遍。只要一一戲份沒殺青,我就會派四個保鏢全天保護一一,確保一一萬無一失。」
「這部戲我籌備快三年了,女主原定就是你,但是女主小時候我始終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一一是你的女兒,長相最像你,演你的小時候再合適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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