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風塵僕僕方懷英(第1/8 頁)
千里迢迢趕回來的方懷英是專為女兒撐腰來的,穿了一身最體面最能唬人的時髦衣服鞋帽,大半是跟一個宿舍的女同事們借的。
只見她剪了時髦的齊耳短髮,像一朵蓬鬆的雲罩在頭上。上身穿了一件白色高領的寬鬆編織毛衣,外面疊穿了一件下襬到臀的黑色夾克衫,夾克衫外面的腰上還掛著一條裝飾用的白色帶金屬圓扣的寬腰帶。下身是一條大紅色的牛仔喇叭褲,裡面是從臥鋪車上下來才臨時加穿的一條白色厚毛線褲。最外面穿著一件長及腳踝的綠色軍大衣,腳上是一雙加絨的鬆糕鞋搭配及膝的長筒棉襪,當然,從外面是看不到長筒棉襪的,被厚毛線褲壓在最裡面了。
方懷英一向就不信什麼“人的命,天註定”。當年31歲的她就敢在豬兒洞村鬧得沸反盈天,非要帶著女兒離開婆家朱家,跟滿心只想生兒子不想要女兒的朱大志離婚。在那樣混沌且保守,還混合著封建殘餘思想的60年代末,她成為了十里八鄉第一個敢豁出去,主動提出離婚的女人。
終於在拉鋸了3年之後,方懷英才如願以償的帶走女兒,跟前夫正式離了婚。
離婚之後,她就帶著已滿5歲的女兒住進了早就提前看好的破敗的土地廟裡。既不遠離人煙太危險,就在豬兒洞村村尾山坡一側,也不會被外人看了熱鬧,繼續被糟心的前夫朱大志一家子打擾。
從1970年到1981年,整整12年的時間,除開生活上清貧了些,方懷英和女兒朱翠珠其實一直過得很舒心,從頭頂到腳趾的舒心。全部的時間都是自己的,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不用被迫去照顧一些並不領情也不會感恩甚至還會雞蛋裡挑骨頭的什麼人,也不用去擔心再意外懷孕又生一個註定活不下來的孩子要怎麼辦。女兒也不用時時刻刻繃緊神經,防著被突然發作的奶奶,或者爺爺,或者爸爸找藉口呵斥一頓,不必被迫年紀小小就謹小慎微、察言觀色。她終於是她本應該是的一個小孩,可以安安心心玩玩具,認認真真吃完一頓飯。
聽到深圳特區改革開放的訊息,已經是1980年年初了。
方懷英認真跟已經長成亭亭玉立大姑娘的女兒商量這件事,希望得到她的支援。其實主要是因為女兒大了,再這麼離群索居就不合適了,該考慮給她創造好的經濟條件,以便日後她嫁人有選擇的餘地,而不是被人選。
得到女兒同意後,她就趁回孃家過春節的時候,把女兒寄在孃家,特意交託給她媽方大娘看顧,自己則避人耳目的與人結伴,正月初四就出發去了深圳闖蕩。經熟人介紹進了床上用品廠打工,從流水線上做起,做滿一年了,覺得學不到更多東西了,就跳了槽。
1984年除夕這會兒,方懷英剛跳槽到製衣廠3個半月,還沒正式透過廠裡規定的試工期。不過女主管同情她的遭遇,見她手腳麻利,為人本分,幹活又踏實,從不偷奸耍滑,幹過床上用品廠的活計算個熟手,乾脆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她按不用扣工資的年假批了10天,讓她能好好在家陪女兒過個年。
方懷英既捨不得春節期間的三倍加班工資,又惦記著回家給女兒掌眼,多考察考察未來女婿,所以車票買得很遲。一路上一丁點兒時間都不敢耽擱,馬不停蹄往回趕,緊趕慢趕,才終於在除夕的前一天深夜,下了長途臥鋪車,然後換乘大巴,接著換乘人力腳踏三輪車。
在雖然帶棚但還是漏風的三輪車上就凍得夠嗆,好不容易到了山腳下,還得大包小包的去爬山。不過好在天已經亮了,不用擔心走夜路遇見狼。
最後終於在除夕當天,也就是今天上午11點,才風塵僕僕回到方各壪的孃家。
本來她都要立馬去會會女兒朱翠珠信裡提及的未來女婿方愛軍的,被眾人勸住了,轉而讓幾個侄子叫立國立軍立民的,外加一個剛好在場四弟家的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