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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陪審員,還有控方律師,你們在這裡,不就是為了審判我嗎?這是攸關我個人命運的關頭,為什麼,為什麼把我撇在一邊?為什麼我只能坐在那個位置上,聽別人怎麼談論我!我要為自己辯護!”
史悅而慷慨激昂,說的每一句話擲地有聲。
法官沉思片刻,敲響了錘子,“允許。但是嫌疑人要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
第十二章 法庭激戰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提出一個要求!我希望法庭允許媒體參加,旁聽這次審理。”
“反對!”
控方律師下意識的提出反對意見,“這起案子發生在校園內,受害者和嫌疑人都是不滿十六年的未成年,受《未成年保護法》的保護。案件未完結公開前,媒體無權旁聽。”
“哦,控方律師現在想到《未成年保護法》了?我怎麼覺得前兩次的審理細節,都已經被公眾知道了呢?陪審員不可能洩露,我被暫時關押,除了你們,還有誰能一步步、有預謀的告知媒體?”
控方律師惱怒,“那是因為你先接受了媒體的採訪!”
“好!”史悅而面色平靜,轉而面對嚴肅的法官,“既然這樣,再說什麼私隱不私隱的,太可笑了。我的私隱都扒得差不多了,那些上法庭的指責我的還想保留自己的私隱?請法官大人下令吧。”
法官綜合考量了一下,最終同意了。
幾分鐘後,栗色的大門咣噹一聲開了。扛著攝像器材,揹著錄音裝置的記者媒體湧進來了。一進門就快速掃視全場,疾奔看中的戰略要害,這個說“在這裡拍,角度最佳”,那個說,“這個位置錄音效果好”,“快快”的聲音不絕於耳,如同刮進了一陣狂風,將原本安靜鄭重的氣氛,吹得一絲不剩。
控方律師的臉色很黑,手裡的筆差點捏斷了。旁聽的陪審員們也覺得不適應,法庭又不是菜市場,隨便怎麼吵鬧!法官敲了敲錘子,“肅靜!肅靜!再發生噪音,以藐視法庭罪論處!”
迅速的安放好了器材的記者們,這才安靜下來,輕手輕腳開啟攝像裝置,對著法**各席位的人拍攝,一個個瞪大眼睛找尋新聞焦點的眼神,讓整個法**充斥著火藥味。
史悅而側著身子,回眸將這一切看在眼中。別人一定以為她瘋了吧?上次審理,她跟兩個男同學那點事被扒得顏面無光,今天,記者也在觀眾席,天知道爆料後,會怎麼寫她!嫌丟臉不夠呢?
他們當然不知道史悅而的算盤——越是遮遮掩掩,越是叫人好奇。不就是中學生早戀嗎,誰沒從這個年齡經過?說穿了,反而沒什麼。
何況,上兩次審理,陪審員對她有了成見,她花費數倍的力氣也未必能影響陪審員的判斷,還不如引入外援——有這麼多記者的的眼鏡,陪審員做判斷時,當然要衡量一下,考慮公眾知道後會怎麼看待。
今天上來的第一位證人:縣中心醫院的護士。
控方律師:被告被急救送到醫院後,是你負責接手治療的,是嗎?
證人:不是,我是急救室的護士,黃大夫才有執業資格。四月十八日那天,黃大夫為中毒的學生做了緊急治療,被告好轉之後,我負責護理。
控方律師:哦,那你護理被告,被告有什麼反應。
證人:她一直昏睡。
控方律師:那她清醒後呢?
證人:她躲在衛生間裡哭泣。
控方律師終於找到了切入口,對著陪審團大聲道:被告死裡逃生,應該高興才是。她為什麼哭?你能為我們形容一下,被告是怎麼哭的嗎?
證人:她就是,不停的流眼淚,小聲小聲的壓低音量,不讓人發現。我給她量血壓,她還在哭。開始我以為她在擔心同班同學,還安慰她說其他大部分人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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