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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非常不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也曾以為人性是需要被許多教條規範,人們才能活得相安無事,否則天下就要大亂。因為當我們真的靜下心來,好好地看這世界的真相時,我們將會發現,和存在於自然界中的那些生命相比,自認為文明的人類竟是最殘忍的。人稱萬獸之王的獅子,看來獸性極強,極為殘暴,但它除非飢餓至極,否則絕不會殘害同類。但是人呢?天下大概只有人類不是為了自己需要,有時甚至只為想法理唸的不同,或是享樂而去殺害其他生物或同類。可是,就因此而認定人性的醜陋嗎?不!相反地,我堅信人類的本質是神性的,是佛性的,是充滿著慈悲與善良的。
然而,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那就是所謂的“原罪”。我們每一個人在不同的背景下成長,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文化,造就了不同的觀念,而人類最悲慘的一點就是,我們總是害怕離開自己的“我執”,因為我們將自己的存在依附在這個“我執”之上。所以,當面臨要拋棄“我執”時,心中自然會產生某種恐懼,且更進一步希望能鞏固那個“我執”,給予自己肯定的感覺。就因為這樣,在人與人接觸時,我們很難拋開自己的價值觀,即使拋開了,也僅限於很淺的層面。大多數時候,要我們拋開“我執”,我們寧可去改變別人,試圖去扭轉他人的“我執”來符合自己的觀念,於是,生命的痛苦也就這樣開始了。
相信許多已婚的婦女都曾有這樣的經驗:在踏上紅地毯的那一端之後,漸漸地才發現丈夫竟有許多行為實在很難符合自己的觀念,於是便想盡一切辦法想改變對方。在古代,有“一哭、二鬧、三上吊”;在現代,就是用溫柔或其他各種技巧,總之,無非就是希望對方做到自己的期望。同樣地,在丈夫的心中也有一個完美妻子的模型,而他時時刻刻期待妻子能達到這樣的境界。對父母而言,有個模範孩子的標準;對上司而言,有個模範員工的標準。而這一切一切的標準,我們總是等待著對方來符合,當對方做到時,我們眉開眼笑;倘若對方做不到,則所有的憤怒、埋怨、指責就此聚集,使我們痛苦不堪。
原罪(3)
(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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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愛(1)
愛他,如他所是,並非如自己所想
一九九二年,臺北市健康幼兒園的孩子出外郊遊時,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整輛車燃燒起來,當場奪去二十幾位幼童的生命。一位幼兒園教師林靖娟為了搶救小朋友,因而燒死於車內,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當這件慘劇發生時,眾人震驚,在電視報道的畫面中看見那些幼童的父母因幼兒的夭亡而發出一片號啕。每一位為人父母者皆深愛自己的孩子,在痛失自己的子女之後,那種悲慟、那種眼見自己深愛的人從眼前消失的哀痛,令我心有悽悽而不忍目睹。同時,林靖娟老師的壯舉也成了媒體競相報道的焦點,每個人都被她的英勇行為感動了,事後當地教育系統也舉行了對林老師的頌揚和頒獎儀式,甚至決定為她塑立銅像,並將她的事蹟收錄於教科書中,作為學習的榜樣。
可是在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有一幅畫面也許被眾人忽略,然而卻深深擊中我的心,遠遠超過那些父母的悲慟和社會上對林靖娟老師的歌功頌德。這幅畫面是林靖娟的母親和她三位姐姐悲慟欲絕的情景,尤其是她母親所說的話,到現在仍在我心中久久無法忘懷,她說:“女兒,你只有想到那些孩子,你有沒有想到我們這些深愛你的親人?為什麼你只有想到他們,沒有想到我們呢?”這話深深刺痛我的心。林靖娟的母親撫養女兒十幾年,十月懷胎,三年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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