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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碎屍案的發生地在南方某省,三個人向學校請了假,坐火車來到了小說裡描寫的城市,按照小說的描述,找到了同樣名字的家屬小區,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是,一年前,這裡真的發生過同樣的案件,一個精神病人被捕了。
而手抄本的成書時間,根據書裡的描寫是1971年。
當然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將時間拖後,也有可能是有人看了手抄本,決定利用手抄本的手法做案,將事情推給精神病患者。可作者又是怎麼知道分屍案發生在南方某省,發現排骨的是某家屬區呢?
這就是所謂的先有果後有因,時間悖論。
當然了,細節上還是有所不同的,在&ldo;現實&rdo;中撿回排骨的是一個跛子,跛子發現了手指頭沒有報案,而是把手指頭扔了,繼續煮排骨,直到鄰居發現了地上的手指,以為是跛子出事了。這才撞破了這件事,強迫跛子報了案。
事情結束後,家屬區的人都不跟跛子說話了,認為這人太可怕了。
夏小雨買了一瓶白酒,敲開了跛子的門。
跛子看到了酒,也沒問幾個人的來意,先拿過酒喝了一口,&ldo;酒不錯,沒滲水。餚呢?&rdo;
&ldo;什麼?&rdo;
&ldo;喝酒怎麼能沒餚呢?切二斤豬頭肉來!&rdo;跛子理所當然地說道。
夏小雨按捺著性子,給他買了二斤豬頭肉,跛子笑了,露出一嘴的黃牙,&ldo;你們想問什麼?&rdo;
&ldo;你們知道我們會來問你問題?&rdo;
&ldo;你們是第三波了。&rdo;跛子伸出三根手指。
三?也就是說,他們接受的不是唯一任務?有人也拿到了手抄本?氣氛一下子又緊張了起來。
邱楓坐了下來,做那個提問者,&ldo;當年除了撿到排骨,你還看到了什麼?&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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