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癖,而先後棄他而去。
後來,他終於認識了一個女孩。據說也是最打動他的。女孩正在林業學校上學。
今天是個週六。一早,女孩又來營院找他,卻是來下絕交書的。
於是,這中尉軍官頓感絕望,決心鋌而走險,乾脆持軍刺將女孩劫持。
案發地點就是二樓一間幹部宿舍。
全樓的人都已疏散,狙擊手也已進入位置。
只要一聲令下,從六個不同角度射出的子彈就會將他擊斃,但不能確保人質安全。
那間屋子,一片令人不安的平靜。
門緊關著,窗簾遮著,裡面發生了或正發生著什麼不能確知。
但憑著經驗可以判斷,中尉軍官肯定不會正和女孩坐在床上聊天,而是做好了令人一時無法想像的某種可怕安排。
劫持人質,有些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向他人進行要挾;有些就是抱著與人質同歸於盡的必死決心,以洩心頭之恨。
這中尉軍官,無疑就屬於後者。
他想死,黃飛不想他死。
為情而死的,自古至今何止千萬。但其中,又有多少可以稱道?死固然可以無比痛快,但留給生者的或許就是漫長的苦痛。
黃飛不想他死,還因為黃飛更不想那女孩死。他活著,人質才有可能安全。
於是黃飛主動請纓,單槍匹馬去和中尉軍官一較生死。
從人質被劫持,到此時已經四個小時過去。中尉所在部隊的官兵十分矛盾,因為他畢竟是同他們朝夕相處過許多時日的戰友。而現在,他已經瘋狂,十分危險。
他們對他的行為感到恥辱,同時又十分惋惜。他才20多歲,他的才能還沒有施展就將結束自己的政治和軍事生命。
在眾人焦灼的目光中,黃飛輕輕地走上二樓。
每一步,都輕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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