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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進了屋子一看,就見自家小娘子正坐在桌邊上,跟前一字排開的一排排銅錢。這是……在數私房錢?……
方伯豐有些好笑,靈素抬頭見方伯豐回來了,忙站起來,上前拉著方伯豐道:「你吃飯了嗎?餓不餓?」
方伯豐搖搖頭道:「剛吃了點下午點心回來的,這會子還不餓。你呢,可吃了飯了?」
靈素點著頭道:「嗯,吃了,我還給你盛了一碗回來呢。」
方伯豐一愣:「給我盛了一碗回來?」
靈素點頭:「是啊,我今兒幫著大嫂他們燒鍋做飯了。吃飯的時候我說要給你留一碗,大嫂說家裡沒有給人留飯的規矩,都是趕上了就吃,趕不上就算。我說不對啊,我明明看著大嫂剛剛盛了碗飯,還留了兩塊鴨肉埋在碗底放在邊上碗櫥裡了,剛雄子從外頭回來,她就端出去給雄子吃的。怎麼這會子又說不能留了?我又沒有要鴨肉。大嫂子聽了就給我盛了碗飯放在邊上了。」
方伯豐聽得快要笑出來了,問道:「你就這麼當她面問的?」
靈素點頭:「是啊,我想不明白啊,她說的怎麼同做的不一樣。」
方伯豐又笑了:「也是,你說的不錯。」
靈素聽方伯豐說自己沒做錯,心裡就挺高興,面上也笑開了,又拉了方伯豐到一旁桌子邊坐了,指著桌上的錢道:「你看,這是我今兒撿的。」
方伯豐呆住了,忙問道:「撿的?哪兒撿的?」
靈素皺了眉頭想一回:「這個太多了,各在各的地方。喏,這三個是在村裡的路上撿的。」
方伯豐問她:「這三個是……你這是……是、是到處撿來的?」
靈素一拍手:「對了!就是到處撿的。」說完覺著這個說法挺有趣,笑開了。
方伯豐一時不知該如何應對,撿的又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只是總好像哪裡不太對似的,只好漫口問一句:「怎麼想出來做這個了?」
靈素便把一早吃了面知道錢的花用,又問了麵攤上的小媳婦怎麼掙錢的事,最後因為著急把十文錢給花了,想想還是這個法子最可靠,便沿著路找了一路。她卻沒敢說自己逛了多大的地方,畢竟這個有些「不合規矩」——不合這裡人的快慢規矩。
方伯豐點頭不語,靈素想著早前同那小媳婦的對話,便問方伯豐:「可是那小嫂子雖給我出了這個主意,我卻還有些想不明白。撿了旁人的東西,是不是該還給人家?撿了的是高興了,丟了的多難受!」
方伯豐聽她如此說來,轉過頭來看她,見一對烏沉沉的眼睛,果然很是不解的樣子,方伯豐想了想,笑道:「自古便有『拾金不昧』的說法,贊人情操。既能因此獲贊,可見這不是尋常慣見的。若是我們自己不小心弄丟了東西,便知錯在自己,卻不能指著有人撿著了就該送回來。只是換過頭來,若是咱們撿著了旁人弄丟的要緊東西,自然該尋訪失主,好還與人家,以解其難處。」
靈素眼睛一亮:「哦,我知道了,規矩原是給自己的規矩,不是給旁人的規矩。」
方伯豐見她如此反應,心裡高興得跟花開了似的:「不錯,不錯,你這說法正同我想的一樣。」
靈素又問:「那我這些銅錢可怎麼辦……」
方伯豐笑道:「這又不同了。丟了金子銀子要緊東西的人,因所遺之物十分要緊,所以我們若拾著了就要還於他,他肯定也會回去找自己弄丟的東西。可若是那人只丟了一文錢兩文錢的,失主也不放在心上,亦不再找尋。這些錢流落在泥里路邊,就是『無主之物』了,這者若是拾著了,卻是無妨的。」
靈素又問:「那,那如果是河裡湖裡,都沉在淤泥裡的那些呢?」
方伯豐道:「那也是無主之物了。」
靈素悄悄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