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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暫時回不去,就要好好活下去。常樂給自己打足了氣,就開始想活下去的辦法。
最初的時候,常樂很有心計地躲在屋子裡觀察了幾天,發現每天早上,村民們都會揹著空空的筐子,沿著小河進入北面的森林,傍晚回來的時候筐子裡就會裝滿獵物以及水果。
後來,當餡餅全部吃完了,家裡再也沒有任何果腹的東西之後,常樂終於鼓起勇氣,走出小屋,進入了樹林。
一個月來常樂出去都儘量避著人,他怕被別人看出端倪,畢竟無論在哪個世界,借屍還魂,都是逆天的行為,搞不好是要被當做妖怪燒死的。
常樂現在居住的房子四面八方都是空地,往西南走一大截才是村子。這個小木屋就像是從村子裡孤立出來的,可憐兮兮的。
為什麼說要叫“木屋”呢?
因為,這裡無論什麼都是木頭做的——木頭的院門,木頭的柵欄,木頭的房子,木頭的傢俱,總之,一切都是木頭的。這種木頭即使放幹了做成房子、傢俱也還是淡淡的青色,就像還裹著樹皮長在森林裡,散發著自然的草木香氣。這讓常樂大為驚奇。
不知是不是這裡的環境真就得天獨厚,常樂住了一個月了,屋裡連個蚊子渣都沒見過,更別提其他毒蟲猛獸了。
“咕嚕嚕……”不和諧的聲音在空曠的院子中格外清晰。
每當這個時候,常樂就極度懷念還在地球的日子,尤其想念常爸爸做的一手好菜。在常樂家裡,常媽媽是說一不二的女王,常爸爸呢,絕對的忠犬,伺候女王伺候得心甘情願。
常樂是獨生子,據說常媽媽懷著他的時候,各種跡象都表明會是一個女孩兒,於是乎,盼女兒盼得兩眼冒青光的常爸爸,隔三差五就去母嬰用品店買回來一大堆女孩兒的衣服玩具,甚至把常樂到五六歲穿的用的幾乎都買齊了。
沒想到,生下來是個帶把兒的,常爸爸呆了,常媽媽樂了。
最終,還是常媽媽發話了:老公,不要失望嘛,你看,咱兒子長得粉粉嫩嫩的跟女孩兒也差不多嘛,東西買了也不能浪費,就當女孩養吧!
就這樣,常樂從出生那一刻起就被當個女孩寵著,從小愛學習愛勞動人緣好,從來不會和那些皮小子們一起打架玩泥巴。以至於長到二十歲,還是一副嬌滴滴白嫩嫩的小孩兒樣。
如果看到這裡你覺得常樂是個娘c呢,那就大錯特錯了。常樂童鞋最討厭的就是別人把他看成女的,於是在十二歲的時候就去報名學習跆拳道,雖然說也沒學到什麼吧,但至少把男兒氣概練出來了。
“咕嚕嚕——”
“爸爸爸爸,如果穿越的時候能帶上你該多好!”常樂哀嘆一聲,拍拍褲子上粘著的草屑,出了小木門,沿著小河向林子裡走。
常樂的木屋挨著一條清澈的小河,三四米寬,水深不過剛剛沒過成人的腰部。往北是一片很大的林子,有著各種或粗或細或高或矮的樹木,還有許多動物活動的痕跡。
要說,這也是常樂最為滿意的地方了,這裡的環境很好,無論是現在居住的木頭房子,還是開滿花朵的草地,或者是這條小河,還有這片無邊無際的大森林,沒有漫天灰塵,沒有惱人的油煙——這讓潔癖的常樂感到十分安慰。
是的,常樂潔癖,這是受常媽媽的影響。常媽媽是外科醫生,在衛生方面特別講究,從小就教育常樂做個愛乾淨的小孩,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牙齒刷三遍,內外衣服每天都要換洗,而且是當天脫當天洗,陽臺、地板、書櫃任何地方都不能見到灰塵。
二十年的教育根深蒂固,常樂想不潔癖也難。就算來到異世,常樂的習慣還是沒有變。
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刷牙洗臉,然後把屋子裡裡外外都抹一遍。做完這些,總是會出一身的汗,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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