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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首先,根據調查,有證詞能證明他們二人疑似在張庭山辦公室內發生關係的,是7月26日,而原告也申訴的是那一日發生了強/奸事實;」胡陽看了一眼法官,拿起桌上的影印件展示了一下:「而這張醫學鑑定報告的最下面有一個確認日期,卻顯示這次檢查是7月28日做的。根據原告證詞所述,當時雙方先是自願開始,而後原告產生異議,但對方卻沒有停止,而是用了強/奸的方式,原告請回答是這樣嗎?」
林媛還是一副神遊天外的樣子,好像什麼都已經不重要了。
在法官提醒兩次之後,她才僵硬地點了點頭。
「……好,那麼我想問原告一個問題,如果當時發生了這樣不愉快的行為,結束後你為什麼不立刻去做鑑定,而是要等到第三天才去做?」
林媛抖了一下,好像很害怕的樣子。
法官提醒他提問時注意措辭。
「好的,如果原告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也可以,那麼請她回答一下,為什麼第三天才做的鑑定,還顯示『掐痕有新鮮血跡』?」
林媛猛地抬起頭,她環顧一週,慌亂地看到站在被告席上的張庭山,她甚至不敢停留半秒,緊接著又看到角落裡的劉江波,和坐在後面的一個穿著淺灰色襯衫的男人,他身邊坐的,好像是……沈堯。
「我、我不知道……」林媛忽然開始崩潰,她的眼淚流下來,捂住腦袋搖頭:「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求你們不要再問我了,求求你們……」
可是她再怎麼樣哀求,法庭卻並不會答應。
林媛的律師起身,回答道:「或許是鑑定報告時間有誤,又或許是確認簽字的時間是28號,而做鑑定的時間是26晚上。」
胡陽眼神一凜:「請原告律師不要使用『或許』這樣模稜兩可的詞句來搪塞。」
法官給予了原告一次警告。
林媛的律師顯然沒想到他今天對線的是胡陽,說實在的,胡陽在明大的刑法講座他還去聽過,都能算是胡陽的學生了。況且這個案子的確是個問題案,他在開庭前也發現了這個日期問題,但林媛又死都不肯開口跟傻了一樣,那位帶著她四處找記者曝光想按死張庭山的劉老師對這件事也是支支吾吾,總之一句話就是「我學生受了虧,法律不會不管」。
真是不明白一個大學裡的院長竟然說出這種話。
「掐痕有鮮血,證明至少是在發生衝突後不久,被告在明大3月份的大學生集體體檢時的身體報告顯示,她的白細胞正常,身體各項指標都在正常範圍內,怎麼會傷口兩天還沒癒合?對於這一點,我希望原告能有合理的解釋。」
「我沒有撒謊,我沒有撒謊……」林媛像是個瀕臨崩潰的複讀機,她只會重複一模一樣的話。
「林媛……」張庭山忽然開口,叫了她一聲。
林媛整個人都僵住了,她不敢抬頭,也不敢動,任何人都無所謂,可只有張庭山,她最恐懼的就是見老師。
「孩子,你……你……」張庭山皺著眉,幾天的牢獄之災他過得也不好,本就邋遢的樣子現在更是鬍子拉碴,只有那種清矍的氣質以及倔硬的脾氣還在身上可供辨認。
但他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
「請原告正面回答。」法官說。
林媛依然沉默著。
「……法官先生,我請求出示新證據。」胡陽就在此時,站了起來。
第51章 正文完
「這裡是一支錄音筆, 是由和原告同宿舍的學姐發現的。據她所說,這樣的錄音筆林媛有很多支一模一樣的。」胡陽從檔案袋裡倒出一支錄音筆,拿起來向法庭展示。
「而這一支, 是她7月底從宿舍樓搬走時掉在床下沒有發現的。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