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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跡檢驗,一般是血案中最常見的法醫物證檢驗之一。它一般可以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現場的痕跡是不是血跡
2、是人血還是動物血
3、屬何種血型
4是男人血還是女人血
除去以上四個問題外,還可以初步判斷受害人或是兇手的出血部位、出血時間和出血量等問題。從而可以為偵查、審判提供重要的線索和依據。法醫物證檢驗,既可以是對人體中抽取的新鮮血液進行的血液檢驗,也可以是對乾燥後的血塊或斑痕進行的血跡檢驗。這裡我們主要介紹痕跡血液檢驗,也就是血跡檢驗。
血跡檢驗通常採取肉眼檢查、須備試驗、確證試驗、種屬試驗、血型測定、性別檢驗和出血部位檢驗等的順序。
一、肉眼檢查
肉眼檢查是要發現血跡,觀察其顏色、形態和部位,以便為下一步的檢驗做好準備和打下基礎,並為確定案件性質,分析判斷案情提供幫助。在殺人、傷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現場物體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跡。一般說來,血跡比較明顯可見,並不難發觀,但有時卻需要仔細檢查尋找才可能發現,比如&ldo;美少女殺人案&rdo;中,地板上被擦拭過的血跡。
新鮮血液的顏色為鮮紅色,流出體外後由於血紅蛋白的變化而逐漸變為暗紅色、暗褐色,陳舊或經溫熱過的血跡,呈灰褐色,腐敗血跡呈淡綠色或綠色。血跡如果附著在深色物體上,顏色不明顯。醬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鏽等斑跡,其顏色也可與血跡的顏色相似,應注意區別。
血跡因形成時的條件不同,形狀各異,大致有以下這麼幾種型別:
1滴狀血跡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體上,形成圓滴狀血跡。其具體形狀又因滴落的高度和運動方向的不同而有區別。如果血液從01米以內的高度落下來,血跡邊緣呈完整的圓狀;從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時,圓點邊緣可有明顯的鋸齒狀;從1米以上商度落下時,圓點邊緣不僅可見鋸齒狀,而且圓點周圍往往有逗點狀或線狀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傷者行進的或從運動的物體(如車輛)上滴落,血跡呈橢圓形,一端似星芒狀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運動的方向。
2噴濺狀血跡
動脈血管破裂,由於心臟收縮產生的壓力和動脈血管壁的回縮彈力作用,血液噴射而出,在附近物體上形成狀似驚嘆號的噴濺血滴,其尖端指向噴濺方向。若用鈍器重複打擊而受傷出血,也可形成噴濺血跡,但其大小、形狀不一,分佈分散。
3流柱狀血跡
血液從創口流出,沿著身體或其他物體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濃的條狀血跡。
4擦拭狀血跡
染有血液的物體或創口與其他物體接觸,並發生移動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積較大,濃淡不均的擦拭狀血跡。&ldo;美少女殺人案&rdo;中的地板上的血跡便屬於此種血跡。
5接觸狀血跡
染有血液的物體或創口與其他物體接觸,未發生移動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跡,如血手印、血腳印。接觸狀血跡能反應出染血物體或創口的外表形象特徵。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整合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傷或被殺的第一現場。
此外,注意檢視血跡遺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於分析被傷殺者受傷時或臨死前的活動情況和當時所處的位置、姿勢。
二、預備試驗(常見的有聯苯胺試驗、酚酞試驗、氨基比林試驗、魯米諾發光試驗、紫外線檢查等,以後詳細介紹)
三、確證試驗(血色原結晶試驗、氯化血紅紫結晶試驗和光譜檢查等,以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