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2/2 頁)
邦調查局提供了這兩樣衣服的樣品,聯邦調查局拍了照片,分發到各個地方。
科爾波把他寄存在中央火車站的兩個小提箱的存條交給聯邦調查局。特工人員詢問了行李寄存室的管理人員,發現&ldo;格林&rdo;已經把箱子領走。他們在那兒安排了一個盯梢,以便在他回到車站等侯科爾波取箱子時把他逮住。他們普遍檢查了各個旅館的房間,發現愛德華&iddot;格林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在喬治&iddot;華盛頓飯店登記過。但是飯店的一位女招待說他顯然沒有在這裡住過。聯邦調查局也在這裡佈置了一個盯梢。 吉姆佩爾忐忑不安,想方設法比他的追捕者的行動快一步。他用了新的假名,換了旅館,為他爭取了一段時間。可是羅網已經越收越緊了。十二月三十日晚上九點鐘之前不久,吉姆佩爾在七馬路和第四十二街入口處的紐約時報廣場地鐵站的報攤買了幾份報紙。在那兒監視的聯邦調查局的兩名特工人員,發現他像他們所要找的那個人。他穿的兩排鈕扣的大衣和他的西裝與吉姆佩爾所買的衣服樣子一模一樣。
但他們看不清他是否戴著印加戒指,他既沒有去問、也沒有去買南美秘魯報紙,只是仔細地翻閱著英文報紙和雜誌。最後他買了一本袖珍本的俄國概況;在交款處,他講了幾句英文,帶有外國口音。當他付錢的時候,他的手伸進大衣裡面,顯然是從西裝上衣胸兜裡掏出一張鈔票。
兩個特工人員互相點了點頭。一個趕在吉姆佩爾之前離開了店,開動地下鐵的自動升降梯。當吉姆佩爾走上升降梯的時候,另一個特工人員跟了上來。在升降梯上,第一個特工人員轉過身來,說他和另一個特工人員都是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兩人都亮出自己的徽章,並問他叫什麼名字。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