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分別9(第1/2 頁)
辦理宿舍之前,我們一窩蜂地跟著中介,來到了二樓的會議室。
“好,首先恭喜大家都透過面試啊,下面,我給大家分鑰匙,唸到名字的就上來領。”
我百無聊賴地埋著頭玩手機,會議室不過七米長三米寬,卻來來回擠滿了人,此刻,周圍的空氣彷彿凝滯了,夾雜著一陣陣若有似無的體臭,壓得人心裡悶悶的。不知過了多久,終於唸到我的名字,我走上前,在名單上自己名字後面一個空白格灑脫地簽了自己的“大名”,之後便坐了回去。
等到終於派完鑰匙後,中介開始忙活合同的事兒。
“現在,大家掃桌上的碼,把我們公司的軟體下載下來,就可以籤合同了,以後大家生活上、工資上有什麼不清楚的,都可以在上面看。”說完,紅大褂把提前準備好的二維碼發了下來,我舉起手機,漫不經心地掃了一下,很快下載完軟體,登入進去。
“行,大家都下載完了吧?”紅大褂舉著喇叭,衝嘈雜的人群喊。
“下載完了!”人群中,幾個青年人大聲回答,那聲音比軍訓那會兒回答長官都要嘹亮。
“行,下面大家跟著我一項一項來。首先,看到......”紅大褂耐心地指導著大家,我跟著一起填完了一項又一項合同,至於裡面那細密的條款是什麼,違約的懲罰是什麼,根本來不及看,也無暇顧及。此刻,大家彷彿像是急於答卷的學生,紛紛把自己接下來生活和工作的決定權交給了眼前這個完全不知道來路的紅大褂。生性敏感的我,儘管也跟著大家的節奏,在每頁紙的下方都簽上了自己的姓名,在提交文件前,我還是擠出幾分鐘,仔仔細細閱讀了下里面的條款,其中的幾個“不平等條約”映入我眼簾:
“如乙方工作不滿70個小時,甲方有權不發放工資,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自己承擔。”
此條款,顧名思義就是要你來到這個工廠,每天工作10個小時,連續做滿7天,才能發工資。
“可是,《勞動法》不是明確規定,只要勞動者勞動之後,甲方就不可以拖欠工資嗎?怎麼到了中介這裡,居然可以那麼明目張膽地跟我們簽下這不平等條約呢?更重要的是,這個人力中介已經存在了十幾年了。到底是什麼原因,能夠讓他們猖狂這麼久呢?”
對此,我除了好奇,還有一絲莫名其妙的顧慮。
“假如我進了這個廠,萬一工作太辛苦,幹不滿70小時,到時候不是白花了幾天時間和精力,還得賠個回家的路費嗎?”
我望著這份合同,陷入了沉思。周圍人一鼓作氣地填好了合同,在白紙上蓋了手印,紛紛拉行李回去宿舍,會議室裡,只剩下我和另外幾個沒填完的同伴。
“眼前,看來只能試試看了。”我深深嘆了口氣,狠狠心,用大拇指沾了沾紅色印泥,重重地往白紙上按了下去。
接下來的我怎麼去拿的行李,又怎麼找到的宿舍,我全然忘了,只記得,當一切忙完後,我麻木地躺在8人間的宿舍,耳邊聽著毫不熟悉的陌生人的聲音,心裡開始空落落的,講不出是什麼滋味兒。
我的指尖在手機螢幕上打下了一串文字,猶豫著要不要發出去,這時,他終於來訊息了,我猛地從吱吱呀呀的木質床板上彈起來,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彷彿手上有一石黃金那般,雙眼閃著光盯著手機。:
“南雪,工作有著落了嗎?”阿侍的語氣,平靜得看不出他在關心我,我那激動的心情一下子平復下來,轉而鼻子酸溜溜的,開始鬧起情緒來。
“阿侍,你...你你...嗚嗚嗚...我以為你再也不要我了,都不跟我聯絡。這段時間,我真的過得好辛苦好辛苦,你知道嗎?昨晚,就在昨晚,我找工作的途中經過小北市了,我真想不顧一切,連工作都不要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