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紙包不住火(第2/2 頁)
不到誰看不見
他們看不見,是故意裝聾作啞還是覺得老百姓好欺負,好糊弄
他們當初的雷霆手段呢
他們究竟要把一個人人愛戴的人民教師,晾到什麼時候欺負到什麼地步
可我們除了憤怒,除了吶喊,除了罵街,除了跳腳,又能做什麼呢
既然我們什麼都不能做,那就繼續吶喊,繼續罵街吧!
不單單是網路上,現實社會中,人們也在罵街。
最近一段時間,有關寧剛事件的輿論,充斥著沈周市的大街小巷,酒樓茶館。
在茶餘飯後,人們一有時間就開始罵街,開始跳腳,開始憤怒。
除了罵街,有一部分人還開始了具體的行動。
最近一段時間,沈周市的市長信箱被憤怒塞滿了,市長熱線也被憤怒打爆了。
還有人舉著橫幅,到沈周市市政府門前抗議。
面對這樣的情形,作為沈周市最大的公門人,嚴博明目前該做的,就是在全國人民面前,在沈周市三百多萬人民面前,有一個明晰的態度。
他需要採取雷霆手段,及時地糾正錯誤,唯有這樣,才能儘快地壓制住越來越洶湧的滔天民怨。
嚴博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馬上恢復寧剛的教師資格,讓他儘快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去。
剛把這個想法提出來,嚴博明就在沈悅那裡碰了一個不軟不硬的釘子。
“這件事嘛!再緩緩,再緩緩。”
這個態度,看上去不溫不火,不急不躁,既沒同意,也沒反對,但卻演繹了公門話術的深刻內涵。
他是在用這樣的話術,提醒嚴博明,甚至是警告他,你越權了。
公門有很多忌諱,其中最大的忌諱,就是越權。
就寧剛這件事來說,作為主管沈周市教育工作的副市長沈悅,才是最終的決策者。
嚴博明雖然是沈悅的頂頭上司,在這件事上也只有提建議的權利。
如果硬要下屬按照自己的意見去執行,那便是越權了。
嚴博明不能這麼做,如果做了,便會把與沈悅之間的關係搞僵。
在這種敏感的時刻,如果和同事的關係搞僵,嚴博明就等於自己阻斷了自己即將到來的上升通道。
可如果不把寧剛的問題解決好,就會引起更加強烈的民意反彈。
到時候,沈周市社會秩序混亂的責任,就只能有嚴博明一個人來承擔。
嚴博明有時候甚至會懵懵懂懂的覺得,沈悅就是在故意要達成這樣的效果。
實在是沒有其它辦法了,嚴博明只好求助自己的好朋友馬清明。
馬清明和嚴博明,曾經是黨校同學,從那時起,他們就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馬清明三個月前調到了大浪淘沙新聞網站,擔任網站的總編撰。
嚴博明的意思是,讓寧剛到馬清明那裡過渡一段。
這樣的話,就可能會多少平復一下人們的憤怒情緒,進而緩和一下沈周市喧鬧的社會秩序。
馬清明很爽快就答應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