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誣告,河東木車(第1/5 頁)
路中間圍著足足有十來人,中間站著位大腹便便的商賈,身著厚實的裘襖,雙手死死拽著面前青年的衣領。邊上也有以黑布扎著髮髻的斗食小吏,還有些亭卒在周圍等著。
“是他!就是他偷了我的玉璧!”
“我沒偷!你們若是不信,大可搜身。”
“是你與人聯手,偷我的玉璧!”
青年臉色漲得通紅,不知是氣的還是冷的直哆嗦,咬牙切齒道:“不是!我根本就不認識那賊人!我是路過見有盜匪,便上前幫忙,沒成想他卻說我與盜匪勾結!”
“他就是一夥的!”
“你胡說!”
二人各執一詞,亭長也是不知如何判奪。千萬別覺得青年多管閒事,和他沒關係就湊上去幫忙,活該被人碰瓷。秦國素有規定,百步之內若是碰到有賊人為非作歹的,必須得要出手幫忙。如若不然,當貲二甲!
秦國很多道德問題都被寫進了秦律,比方說亂丟垃圾直接砍手,見死不救則貲二甲……諸如此類的律法很多。像眼前這種情況也很容易遇見,訛錢碰瓷的人什麼時候都有。
秦國不是烏托邦,不是秦律規定誣告反坐就沒人誣告了。遇到好的秦吏,還會調查清楚。遇到混日子的秦吏,那就自求多福吧。要知道秦吏抓到盜匪也是有獎賞的,升官升爵都不在話下。
“先將二人都帶回去,等待處置!”
“唯!”
“慢!”
卓草騎著戎馬趕了過來。
“足下是?”
“左庶長,卓草。”
“卓……卓草?!”
亭長的眼神頓時就變了。
河東距離咸陽並不遠,卓草他自然聽說過。
他今年已有五十多歲,再幹個幾年也就退休了。他擔任當地亭長已有十幾年,從成為亭長到現在還是個亭長。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就是他的做事準則。
去年河東大雪八百里,不知多少黔首受災。寒冬臘月天裡卻是無家可歸,在外飢寒交迫,凍死餓死上千人。到最後還是卓草出面,獻上以工代賑之策,這才給了他們條活路。
“見過左庶長!”
所有人同時作揖行禮。
“不必多禮?”
卓草隔著老遠就聽到他們激烈的爭執,當即看向胖商賈,開口詢問:“汝說他與盜匪乃是同夥,搶奪你的玉璧,可對?”
“稟左庶長,的確如此!”
“他胡說!”
“先別急,一個個來。”卓草注視著商賈,見他眼神有些躲閃,當即道:“汝說他與盜匪有勾結,可有證據?汝可知若證實他未與盜匪有勾結,汝要受反坐之罪!汝玉璧想來價值過千不止,若受反坐則黥為城旦!”
“吾知道!”
“好,你倒是說說為何覺得他是盜匪?”
見他堅持,卓草也直接開口詢問。
看到眼前這幕,呂澤則是撓了撓頭。
這種小事,有必要管嗎?
像這種案子最廢時間,在沒抓到盜匪前就沒法下定論。到最後要麼隨便判奪,要麼就乾脆置之不理讓他們回去等待調查。
只是這一等,可能就是永遠都等不到了。有的人可能得要揹負大半輩子的罪名,到最後也無法沉冤得雪。
“吾方才沿路朝南而去,卻遭盜匪騎馬搶奪包裹。吾受馬匹衝撞而跌到,這時就看到他在後面追趕。吾昨日親眼看到他在當地食肆,並且與那盜匪相談甚歡。”
“是這樣?”
胖商賈連連點頭,“吾若有半句謊話,便讓丘鬼糾纏吾一輩子。吾昨日在食肆拿出玉璧觀看,便被他們二人盯上。想來是那盜匪為了獨吞,故留下他一人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