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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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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妹妹”抖落了一地的雞皮疙瘩。

那晚夜涼如水,天上依稀散落著幾顆星星,我跟林溪兩人,在昏黃的路燈下,軋了一晚上的馬路。

☆、第16章 輕易又有硝煙起

林溪那晚莫名其妙的約見很快便被我拋到了九霄雲外,我依然每天早上按時起床去跑步,順便與徐陽聊聊天再吃些早點,也依然會在月明星稀的晚上倚在窗邊摺紙剪花,在興致來了的時候伏在案邊為林溪刻版畫。

我不再想林溪與小曼姐可能即將逼近的婚事,也不再想遠在天涯的蘇晴到底身在哪裡又過得怎麼樣。人生苦短,行樂需當前,實在不能自己為自己增添什麼急流險灘。

暑假的日子平淡無奇,身為無業遊民的我,每天吃飯睡覺打豆豆,看看電視翻翻雜誌做做手工,一天就結束了。

偶爾,我也會跟徐陽出去走走,一起去野餐去釣魚,去看電影去逛小街。

有的時候我也會出去看看店面,盤算著什麼時候租間小屋開個diy小店。唐糖說待到我們的小店開業,她便立即辭職,與我輪流上陣,六|四分成。她說這話的時候眼裡閃著細碎的光,煞是好看,我一點捨不得拒絕,也絲毫拒絕不了。遲不如早,我們都已決定好。

七夕那天徐陽送了我一大束玫瑰,我從每一朵上扯下一片花瓣夾在紙裡做成標本,然後把剩下的一朵一朵倒掛在屋裡等它們風乾。

我與徐陽的關係其實也沒有什麼新進展,無非是隔三差五的見面、聊天、吃飯、看展覽,他沒有正式的告白,我也沒有正式的答應。不過我想,也許,成年人的戀愛模式,總是跟那些青澀少年有所不同吧!不需要什麼海枯石爛的山盟海誓,不需要各種花裡胡哨的紀念日,甚至不需要一個真正在一起的儀式,就可以彼此相安無事、相濡以沫、相敬如賓。

其實我原本還想在後面加個“相親相愛”,但想想我們倆之間好像還真沒達到那種地步,便只好作罷。

玫瑰風乾之後,我留了兩朵插在案前的花籃裡,然後把其他的從□□處剪去,配合著我之前做好的勿忘我與其他香料,一起放在幾個透明的紗袋裡,用絲帶封了口,給爸媽、林溪、徐陽和小曼姐分別送去。

我挑來揀去,最後還是選擇按照慣例,把最醜的那個送給林溪。

只是沒想到,會被林溪拒絕。

在我小的時候,不管是做了什麼diy,試驗品總是會送到林溪那裡的。雖然他有時也會作出一副嫌棄的樣子,卻是從來沒有真正拒絕過。

那個時候的我尚且沒有什麼自知之明,明明做的很醜卻還是喜歡獻寶似的拿給他瞧。那個時候的他還曉得“呵護幼小”,不管心裡嫌棄不嫌棄嘴上都會誇一句,“一一你好厲害啊,送我好不好。”那個時候的我尚不懂得中國人慣來喜歡客套,聽他誇獎便只當真的是我做的好,所以送他的時候還總是有種忍痛割愛、大義凜然的樣子。再大了一些的時候我就明白,原來都是他在讓著我而已,是我有眼不識泰山,給點陽光就燦爛。

只是在我認識到那一點的時候早已為時過晚,每次嘗試過一種新手藝都要拿到林溪那裡去,早已成為習慣。

我記得初二那年我剛學會拿不織布做卡套,第一件獨立完成的作品就是給了林溪。那是一個粉粉嫩嫩的卡套,上面的圖案是y。

其實,我也曉得這樣的色調與圖案並不適合男生,但是當時我也沒奢望他能把它帶在身邊發揮它的實效,只是習慣了把自己的第一件作品給他,哪怕他壓箱底也好。

所以當我看到他在食堂刷卡時拿出這個粉粉嫩嫩的卡套時,心裡的驚訝真的一點不比他的同學少。

我猶記得當時他的同學起鬨,“呦,林大少爺什麼時候轉性了呀!竟然喜歡這種騷粉色,讓我看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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