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你這是在變相殺人!(第1/2 頁)
看完對方的內容,李晨也開始給出了自己的答覆:
“如果整體時間是按照你說的那樣,你的鄰居闖進你的家中對你的丈夫實施毆打,那麼他的任何還擊都是正當防衛,這是我自己的看法。”
“關於你的問題,我這邊還是要建議你找個律師,律師可以閱卷,可以看對方的口供,能夠幫你們更好的處理這件事。”
一起案件,還是要看雙方的口供和證據。
而武協那邊之所以能夠將這件事情定性為互毆,很有可能是過程不清。
拋開這起案件的事實不談,站在上帝視角來分析這件案子,他的男人也確實有很多辦法來面對這個酒鬼。
對方能踢你家門,可以報警等警察過來處理,而不是自己開門想要以德服人。
人家都喝成那個b樣了,怎麼還可能有德?
最主要的是,行兇者也有問題。
人家都說了自己不在家,他還堅持自己的判斷,說明這個人屬於蠻橫不講理。
你說你不在家就不在家?
不,我就說你在家,動靜就是你搞出來的。
對於這樣的無賴,還是能躲就躲,千萬不要糾纏,因為他的蠻橫無理肯定不是表面這麼簡單…
即便是這件事情到最後得到了應有的結果,對方賠錢或者入獄,而對被害者帶來的傷害也是無法彌補的。
之所以找律師介入,主要是因為手機拍攝的證據比較單一,而且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只是拍攝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而且大多數的手機證據都會被這麼認為…
李晨說完後便是看向直播間:“大家稍等一下,我先去倒杯水。”
直播間內的房管見李晨起身,便又開始了自己的工作。
過了一會,李晨拿著自己的保溫杯走了過來,重新坐回自己的電競椅上。
“對方是二級輕傷,簡單的包紮後第二天就帶著一家人出去旅遊去了,而我的丈夫被打的人現在還在醫院裡躺著卻是一級輕傷。”
“我去詢問過律師,他們卻告訴我最好和解。”
見對方這麼說,李晨忍不住皺起眉頭開始回覆訊息:“律師讓你和解?”
“對……”
對方將事務所那裡諮詢的答案“原樣”轉達給了李晨。
“嗯,就是那樣,所以我才會建議你去找一個好點的律師。”
“是互毆還是正當防衛,還是看律師怎麼去為你辯護。”
“那找您的話能夠處理麼?”
李晨聽言後一愣。
不會這麼巧合吧?
該不會又是那所謂的正義化身在搞鬼吧…
想想自己的遭遇,還真是有點古怪。
“當然可以。”
李晨雖然有些疑惑,卻還是開口回答。
身為一個合格的律師,不應該放棄任何能夠成掙(恰)長(錢)的機會…
“那咱們這邊是怎麼收費的?”
“按照流程,一個步驟收費兩萬…”
因為來了業務,李晨也是簡單說了兩句下播,專心與委託人溝通業務。
加了聯絡方式,在建立口頭委託關係後,李晨又詢問了對方的地址,決定明天帶著合同建立正式的合作關係順便看一下具體是什麼情況。
次日。
早上八點,李晨簡單收拾了一下帶著自己的公文包準備出發。
對方所在的地方是j州,飛機不能直達,只能中途在做火車。
對於火車,李晨現在已經有了陰影,生怕在遇到什麼可怕的事…
然而有句古話:
越是怕什麼越會來什麼。
當李晨以為自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