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張三舉報前女友敗訴,只因對方身後站著的是李律師?(第2/2 頁)
名房管聞言也開始行動起來,重點清理那些吹牛逼的使用者…
“好了,我們繼續講張三被騙婚的故事。”
李晨見直播間的評論恢復正常後便繼續講述自己的故事:“這個張三是個狠人,並非戀愛腦,敏感的他也是從這個案件中嗅到了億點點陰謀的味道。
自己明明什麼毛病都沒有,對女朋友也非常的好,那他為什麼還要和我分手呢?
會不會是因為錢?
張三發現,自己的女朋友只是跟他提了分手卻沒有談論後續退錢的事。
有些氣憤的張三就去找她的女朋友,打算要回自己掏的彩禮。
而她的女朋友一見對方敢來找自己要錢也是徹底與其翻臉。
老孃跟你談戀愛睡了這麼些天,問你要個二三十萬的當做精神賠償過分麼?
請注意這裡哈。”
李晨又丟擲了一個重點的話題:“張三的女朋友在和張三一見鍾情後就和張三發生了關係,這種關係正好三十天。
而她女朋友的意思也是非常的明顯。
我們倆的關係如同包養,我陪你睡覺剛好一天一萬,咱倆是互不相欠的!”
“張三一聽這話也是瞬間火冒三丈!”
“老子是學法律的,你他媽還想忽悠我?
你退不退錢?不退錢老子就去武協那邊舉報你,說你騙婚,到那個時候,這個事可就不止退錢那麼簡單了!”
“他女朋友也是個狠人,面對張三的威脅更是直接放出狠話,說你去就去,老孃可不是被嚇大的,有本事就讓武協的人把我給抓起來吧!”
故事聊到這裡,李晨突然改變了原本的設想,只見他臉上掛著笑呵呵的笑容問向直播間的網友:“大家說說,這個張三能不能以敲婚罪或者是詐騙罪為理由,講他的前女友給送進去?”
網友們聞言便談起自己的看法:
“這個還用說嘛,就是騙婚啊,就他女朋友如此囂張的姿態應該不是第一次!”
“這就是騙婚罪,張三和他女朋友約定好了要結婚,並付過了彩禮,而他女朋友將彩禮收下後又反悔並拒絕返回彩禮,就是帶有佔有為目的,符合騙婚的法定標準。”
“別人我不知道,但擱三哥身上肯定就是騙婚啊!”
“不一定,我認為這一切都要以李律師為準,李律師說他是騙婚那他就是,李律師說他不是那就不是咯~”
“臥槽,樓上的兄弟,你是知道怎麼去說標準答案的!”
“真相了,張三舉報前女友詐騙罪不成,原來女方的底褲是李律師…”
………
李晨見狀忍不住嘴角微抽。
我也是閒的,直接說出自己的答案不就完了麼,幹嘛要問網友呢?
網友裡面有壞人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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