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臃腫的官僚體系;上下稱頌太子賢名(第1/2 頁)
督察院所有人再三權衡利弊,決定還是將決定權交給自家陛下處置吧。自己只管如實上報便是。
其實若是一州知府、知州這樣的地方官,御史們或許還敢操作一下,至少年底不能給自家陛下添堵,免得大家都過不好年。
可這是統轄一省的布政使啊!正八經的封疆大吏,還是隆慶帝的心腹。
御史們也不敢妄加猜測,只能將自己所見所聞如實書寫奏摺,同各省的彈劾一併呈上。
……
年關時節,百官忙,隆慶帝更忙。
自古以來,皇帝為了分化臣子權利,加強中央集權,會不斷的擴大官僚體系,以官僚監察官僚。
如中央廢丞相,分化相權,將一個人就能幹的活分給三個人,甚至更多的人。
還有地方,實行三權分立,軍、政、法三權互不干涉。
明明一個人就能幹的活,非要分給三個人,越分越臃腫,越分下去朝廷的效率越低,百姓的負擔也就越重。
道理很簡單:透過不斷精細化,劃分地方權利,來限制地方的資源統合與行政效率,從而保持中央權利的絕對至高無上。
自漢朝以來,歷朝歷代官員數量一直在不斷攀升,明明很多職位完全是屁用沒有的,但人家就是設立,不但設立了,還弄幾個副職位分權。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弊端。
官僚機構的臃腫,皇帝是知道的,但:主不在乎。
相較於家天下權利的穩定,只好再苦一苦百姓了。
華夏自宋以後地方一直就是三權分立,畢竟唐朝前車之鑑在那裡。
看似分工明晰,實際上權利一直是處於一種交叉狀態,地方官僚集團會自發的組團。
為了避免地方官員結黨營私,結拜聯姻。於是巡按御史誕生了。
可巡按御史也得有人監督啊。
於是就誕生了極度抽象的,套娃式御史制度。
中央有御史大夫,地方有巡按御史,兩者之外還有專門監察御史的御史!
以御史監察官員,御史上面再設御史監察御史,直接歸皇帝統領,望風而奏。
當然,這種制度不能說完全沒用,只能說是望梅止渴、抱薪救火。
或許在一位明君治理之下,貪腐之事能壓抑一時,一但賢明的皇帝死去,上位一個能力不強的統治者,那這樣的制度,只不過是憑空加在百姓身上的又一副枷鎖鐐銬。
歷史無數次證明了,官員監督官員,自己監督自己,純純是脫褲子放屁!壓根沒有公平可言。
甚至監察制度衍生出來的御史們,成為了凌駕於地方官員之上的特權群體,以監察權行腐敗之事。
以腐敗治腐敗,只會引發更大的腐敗。
隆慶帝因為“窮”,有幸意識到了這一點,為了減緩百姓負擔(主要是為了減緩朝廷財政壓力,因為剛登基那會是真的沒錢)
隆慶帝對監察機構進行了精簡、將幾個御史部門歸於一個。不論中央還是地方,都由皇帝本人直接統領。
這樣的好處就是,一年國家可以節約不少的俸祿,但壞處就是,隆慶帝的工作量變的更大了。
所以每年年底,對於隆慶帝而言都是非常難熬的日子。
其實對於權利的監督,華夏古代的先輩們從未斷過嘗試。
甚至有數次,誕生了鼓勵民眾監督官員的思想啟蒙意識。可最後都因為生產力的限制,以及資訊傳遞不便,而宣告失敗。
最出名的便是朱元璋。
無論他的目的是什麼,但確確實實,實現過了一段時間百姓監察官員的先河。
甚至朱元璋規定,倘若地方官不作為,或者為非作歹,當地百姓有權利集結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