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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雙方對彼此都沒什麼感情。後來他獨自回到北地,夫人卻沒有跟他回去,兩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實亡。據說他在北地也有一兩位情婦,但並不經常在她們那裡過夜。大部分時間他還是獨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裡。
從目前的情況來推斷,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還留在雷切爾家的那座大宅之中。
這樣看來,她必須要想辦法潛入雷切爾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較起來,愛麗絲更擅長在戰場上與人正面搏殺,她個性也是如此,喜歡直來直去。不過她從前也曾經和師父一起做過一點潛入之類的工作,對此並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師父羅姆的說法,他們做傭兵的「什麼都得會一點」,否則很難生存下來。
貴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麼容易潛入的,尤其雷切爾伯爵不是那種只有個名頭的掛名伯爵,他可是實實在在的領主,擁有雷切爾領從上到下的裁判權。到底要怎樣才能潛入他家,還得要到了博恩之後才能確定。
愛麗絲是孤身上路,身邊陪著的只有那匹馬。羅姆讓愛麗絲給它取個名兒,愛麗絲執意不肯。一是因為那匹馬或許有過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只怕馬聽著不習慣;二是因為它本就是不知從哪跑來的,愛麗絲總覺得早晚有一天,它還會跑個沒影,若是給它取名字有了牽絆,將來它跑丟了,她還要傷心。像現在這樣,反而感覺輕鬆。
從王都到雷切爾領的博恩,就算快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愛麗絲還要吃飯睡覺,不準備晝夜兼程,況且這事也不算是個急活兒。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繞了一段,讓人看清了她的頭髮顏色和背上那柄巨劍,這才小心翼翼把巨劍包上幾層,出錢尋了個信使,讓人把它送回到羅姆的農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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