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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說王秀英告訴她,想還上這筆貸款,然後離婚過戶到王秀英的名字,王秀英想借點錢,然後許諾了一個月10的利息。
張麗不疑有他,把自己的五萬元都拿出來給了「命苦的姐姐」。
結果就有了今天這一幕。張麗再傻,這麼多天,王秀英不聯絡她,每次來都不給開門、電話打不通她也能知道出現了問題。
馮寶向王秀英瞭解完情況,接著把張麗叫走了解情況,白松又和王秀英瞭解起來。
出乎意料的是,王秀英沒有打算隱瞞和不承認此事,而是非常炫耀地跟白松講述,她的那個傻男人,在外面給小三花了那麼多錢,自己略施小計,就把錢拿回來大半,小三氣成那樣,卻也無可奈何。
白松都快被王秀英整的樂了,這個大姐,這麼精明,難道不知道她是在詐騙嗎?
錢是特殊的東西,與一般的物不同,在民法上,一般的物如果被他人非法佔有,那麼你將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你可以要求對方返還你的原物。即便他把東西放在那裡,你直接拿走,你依然不違法,因為這是你的東西,對方無權佔有。當然這個過程不能靠偷靠搶,可以索要也可以報警或者法院起訴。
但是這絕對不包括王秀英的這種情況。無論張麗的錢是不是李傑給的,也無論張麗賺這個錢違法不違法、道德不道德,王秀英本身絕對是詐騙。
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總共三個組成要件,王秀英很踏踏實實的全占上了,肯定是詐騙無疑了。
白松最近一直在學習刑法相關知識,理解的還是比較到位的。
過了一會兒,馮寶從屋裡出來,也沒做什麼評價,直接就說三個人都到所裡解決吧。
看得出來,馮寶不想讓王秀英知道這個情況,先帶回去再說。
為了防止三人掐架,張麗坐在了副駕駛,白松坐在張麗的後面,然後左邊是李傑,最左邊是王秀英,滿載五人,一會兒就到了九河橋派出所。
把三個人帶入了院子裡,馮寶讓兩個輔警暫時看著點這三個人別打起來也別跑了,就帶著白松先進了辦公室。
這會兒,王秀英還在沾沾自喜,因能把錢要回來而怡然自得,她丈夫就在一邊蹲著,一句話也不說,真的丟人丟到家了。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馮寶給組裡的人說完,接著說道:「我看兩個女人的供述,王秀英的丈夫應該對於此事並非共犯,完全是王秀英想把丈夫給小三的錢騙回來,孫哥,您這邊什麼看法?」
「小三和這個男的確實是有問題,但是你說的沒錯,王秀英這個情況,給她算詐騙沒任何問題。這樣,先取筆錄,我帶著老趙給王秀英取個筆錄,馬希你和三米給張麗取個筆錄,馮寶,你帶著白松給男的取個筆錄,一會兒要是有報警的你先帶個輔警同志出警,那男的筆錄好取,白松鍛鍊一下也沒什麼問題。」孫唐做了安排。
三個人的筆錄是分開取的,馮寶和白松對李傑進行了細緻的詢問。
李傑不是黨員幹部,也沒有和張麗領結婚證,和張麗的婚外情行為也沒有固定的社會影響,既無法用相關規章制裁他,也不算重婚罪,只能說目前法律對於包養小三這種行為確實是存在不足,但是這種事情也不是白松可以隨意改變的,只能配合著馮寶,把筆錄取下來。
李傑和王秀英其實早就沒什麼感情了,李傑說他很懷疑王秀英在外面也有出軌,但是他都乾脆懶得調查,所以其實他並不是很怕張麗來鬧。他其實沒多少錢,這些年為了養個小三自己也沒賺到多少錢,不過他倒是還真的對張麗有點感情,只是沒錢了只能離開。李傑自己都說自己,沒什麼值得可憐的,都是自己選的。
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