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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的原本本來很注重陰陽,但後世的傳世本《易經》反而不大討論陰陽的互濟,可能是目前流行的傳世本經過後世「尊陽貶陰」的儒門弟子所改動。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本《易經》,時代較傳世本為古,對陰陽規律性的談論反而更多且更好。李學勤先生著《周易經傳溯源》一書見解精闢,其中說:「易卦由陰陽兩爻構成,本來蘊涵著陰陽說的哲理,故《繫辭》雲:『一陰一陽之謂道。』但傳世本經文的卦序,卻很難找出合於陰陽說的規律性。在體現陰陽規律這一點上,帛書本顯然勝於傳世本。」
《易經》中有八卦,以一表示陽,以一一表示陰,古代書寫與印刷術不如今日,八卦重疊有時寫或印時容易不清楚,用數字來表示就不易誤會,而且以後談到時易於引用。八卦每一卦都由兩卦重疊而成,每一畫叫做一爻,從下向上數上去。例如「泰卦」,是乾下坤上,畫出來是堊,用數字來表示,陽以九代,陰以六代,第一畫叫「初」,第二畫叫「二」,最後第六畫叫「上」,這泰卦寫出來便是初九、九二、九三、六四、六五、上六。「同人卦」是離下乾上堊,用文字寫便是初九、六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
以數字代表符號是到了戰國後期的《易傳》才見之於書,所以拿九的數字代表陽,拿六代表陰,據我個人猜想,當時紙張筆墨尚未發明,戰國人著書,用刀在竹簡、木簡上刻畫八卦,兩種符號很易混淆,用九六兩字代表就易得多,寫在文字中不易誤會。有人以為,陽必須九,其他數字不可,陰必須六,其他數字不可,這是混淆了兩種不同觀念,等於說陽電以十表示,陰電以一表示,所以計算陰電陽電的資料時只能加(十)減(一),不能乘(x)除(÷),因x÷不代表陰陽電也。其實傳統的中國人並不這樣拘泥,新年祝賀時常說「三陽開泰」,並不說「九陽開泰」,中醫認為頭部是手三陽、足三陽經絡的六陽之會,所以稱頭為「六陽會首」或「六陽魁首」,並不稱之為「九陽魁首」。「六陽正氣丸」是一種流行極廣的中藥,並不需改稱為「九陽正氣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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