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新皇帝的三把火(第2/3 頁)
廷正稅。
此舉獲利的只是朝廷和官員,對於百姓來說,反而是增加了負擔。
因為,如果只是底下人隨便搞出來的苛捐雜稅,那你還有偷稅漏稅逃稅的可能。
甚至如果你有關係,交不交這裡面都有商量的餘地。
但朝廷正稅,卻是誰都逃不掉。
交不起稅,就只能被破家滅門。
而李奕所要做的,便是將那些苛捐雜稅給徹底廢除,將這些苛捐雜稅歸入正稅,徹底搬開壓在人民頭頂的這座名為苛捐雜稅的大山。
從今往後,再沒有人能夠隨便找個由頭,便加稅收稅。
因為,朝廷規定的稅賦,就只有一個正稅,而沒有別的。
這就極大的縮小了那些貪官汙吏的可操作空間。
當然了,這也不排除貪官汙吏們照舊捏造稅項,進行盤剝。
不過,這個就是吏治的問題了。
除此之外,李奕還下令對商稅,關稅,鹽稅,茶稅,印花稅,車船稅等各項稅務都進行統一整理,制定合適的稅率。
第二把火,李奕燒在了司法上。
李奕下令組建大唐立法委員會,準備要借鑑西方的法律,重新編纂《大唐律》。
在李奕的設想中,《大唐律》就將是大唐所奉行的憲法。
除去大唐律這個總綱之外,李奕還準備要著手編纂專門《刑法》《民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保障法》等各項法律,以及下轄個條例,規定等。
對大唐當前的法律體系進行一下整理,對各類刑事民事訴訟流程進行規範處理,以求建立一個有序可靠的近代化司法體系。
在李奕看來,巴達維亞鬧出的那場亂子,雖說有荷蘭人從中挑撥的因素在裡面。
但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大唐的司法制度和執法體系並不完善,有著極大的漏洞,所以才會被人鑽了空子。
而李奕現在想做的,便是將這個漏洞給堵上,以求將來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第三把火,李奕燒在了科舉上。
李奕下達政令,從今往後,科舉不再是三年一屆,而是定例一年舉行一次。
並且,每年科舉錄取的名額也是不再固定就那麼一點。
而是根據朝中各部門,以及天下各州府縣的官吏缺額來定。
缺口多就多招些,缺口少就少招些。
更加重要的是,從今往後,科舉後再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了。
按照科舉新規規定,每年科舉錄取計程車子,都要先從最基層的胥吏做起。
必須得做出成績,或是立下功勳,才能層層升遷。
並且,科舉也不光是隻考四書五經,李奕還在科舉的考題中加入了數學,物理,天文等不同學科。
說白了,李奕的科舉改革,其實還是在為其餘改革做鋪墊。
以往歷朝歷代的改革,最大的阻力便來自於地方官員和當地士紳的抱團。
而那些世代承襲的胥吏,便是官員和地方士紳之間的紐帶。
正是因為這些胥吏的存在,才使得官員不得不和士紳勾結,才能順利完成施政。
李奕此舉,便相當於是斷了官員和地方勾結的紐帶。
簡單來說就是,誰要是敢抵抗改革,不管你是官還是吏,一律一擼到底。
空下來的位置,讓那些新科士子們頂上去。
如今的大唐什麼都缺,唯獨不缺當官的。
你不幹,有的是人想幹!
老油條們都被擼掉了,地方想要和官員再次勾結,必須得有一段時間去試探去勾連。
而這個時間,就是李奕搞改革的空窗期。
並且,那些新上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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