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喜提後媽(第1/2 頁)
江肆年解釋:“我家在北方,之前當的是海軍所以習慣跟海打交道,想來跟陳斌合夥打漁,沒想到……”
說到這裡江肆年頓住。
林晚夏臉有些紅,沒想到她突然睡了他。
雖然是原主幹的事,但背鍋的是她。
好在江肆年還算紳士沒提這事,直接略過,“我幾個戰友聽說我結婚,就想著大家湊湊買一艘二手漁船自己幹。我這幾個兄弟會跟我一起跑船。”
林晚夏點頭表示理解,這麼大艘船,江肆年一個人確實玩不轉。
林晚夏既好奇又羨慕。
哪個漁民不想要一條自己的漁船?!
她也想要。
其實以前漁民大都有自己的船,並且以船為家。
但是因為前面比較特殊的十年,大家出海捕魚領的是死工資,打回來的魚都要上交給公社公社再上交給漁政。
以至於慢慢船也充公,大家才開始把生活區挪到岸邊。
原主父母也是那段時間蓋了現在的房子,只是蓋好沒兩年就回城的回城,失蹤的失蹤。
自打改革開放,島城這邊才重新允許個體戶自己擁有船隻。
村裡現在大大小小總共才三十六條船,多數村民只能選擇給有大船的人家當船工。
林晚夏在船上轉了一圈有點奇怪。
在她印象裡,漁船普遍又髒又腥,這艘名為“魚鷹”的船明明是二手,卻十分乾淨,乾淨到像是從來沒有捕過魚。
可能是新刷漆之前徹底清理過?
而且她在船上發現幾處熟悉的痕跡,正打算細看,江肆年突然橫跨一步擋在她身前,“這艘船……”
林晚夏不好意思地收回手,打斷江肆年的話,“我知道,船是你的。放心,我不會惦記你的船,但是能不能商量個事?你看這麼大艘船肯定不會在近海處,你僱我當船員行不行?
你看你跟你戰友都不是本地人對這片海域沒我熟對不對?而且我也會開船水性也不錯。”
林晚夏極力毛遂自薦。
江肆年想也不想就拒絕:“不行!我們這艘船是要去246海區的,你應該知道公海上捕魚有多危險,而且一來一回就得一個月時間。”
246海區在小說中的設定是一片有爭議的公海區域。
那一片海域有不同國家的漁船、警船、軍船以及海盜出沒。
原著作者應該是用心查過資料的,小說設定比較貼合實際。
從79開始,島城附近的海域就有禁漁期和禁漁區。
現在正好還是禁漁期,要想捕魚只能去公海。
公海漁多,但是危險也多。
很可能會碰上海盜,甚至會被其他國家無理由扣下。
總之,收穫和危險成正比。
所謂富貴險中求。
江肆年給的理由大大消減了林晚夏被拒絕的尷尬,畢竟是為她好。
不過林晚夏眼饞地看著所站的漁船不死心道:“要不你再考慮考慮?你們幾個大老爺們忙裡忙完最起碼得需要個人做飯吧?”
江肆年依舊不為所動:“我們都會做飯。”
別說在船上,就是野外生存他們這些都是個中好手。
林晚夏多少有點受挫,嘴角下拉,在心裡罵江肆年小氣。
當然她也不是非得當船工,只是需要迫切需要賺錢而已。
江肆年見林晚夏微垂著頭一臉沮喪,活像只被人遺棄的小貓,莫名心裡一軟,提議道:“我有個三歲的兒子,等辦完婚禮得接過來跟我一起住。這樣,如果我們出海你留在岸上幫忙照顧孩子,我給你工錢怎麼樣?一天二十塊,伙食費另算。”
林晚夏驚得差點跌進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