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4050天和6000天(第3/5 頁)
罵梁暮:“你自己願意沒皮沒臉你就自己沒皮沒臉,別拉著你媽!你不回來過年讓我去,人家願意嗎?還有,你怎麼答應我的?這輩子離她遠遠的!”
程予秋罵了半天,聽到電話那邊沒動靜,就說:“你怎麼不說話?你啞巴了?”
“我是想邀請您來古城過年。”
電話那邊是張晨星說話,程予秋登時紅了臉,支吾一下:“你什麼時候拿電話的?”
“從你自己願意沒皮沒臉那句開始。”
“…”程予秋咳了聲:“我不是衝你啊,我覺得梁暮沒出息。”
“我知道。”張晨星說:“我們應該去北京過年,但今年過年期間,梁暮那個紀錄片要拍古城的年俗,所以…”
“你現在說話挺利索。”程予秋說:“我知道了。”
梁暮拿過電話,故意逗程予秋:“說人壞話被抓到了吧?丟人不丟人。”
“我算白養你了。”程予秋說。
儘管她不同意梁暮吃回頭草,但梁暮現在又跟她拌嘴了,讓她覺得或許梁暮又被張晨星治癒了。這世界上就是有這種說不清的事,大概就是一物降一物了。
那頭梁暮笑著問張晨星:“今年過年你可以送我一份禮物嗎?”
“可以。”
“我自己選?”
“不可以。”
“那你準備送我什麼?”梁暮問。
“結婚證。”
梁暮明顯感覺自己憋了一口大氣不敢喘,直直看著張晨星,怕她緊接著說:逗你的。可張晨星卻看向他:“你還敢不敢再跟我結一次婚?”
“不離婚那種嗎?”梁暮問她。
張晨星點點頭。
梁暮笑了,順手抽出一本書來,翻到第一頁,把筆放上去:“寫個婚姻誓約。”
“什麼誓約?”
“誰提離婚誰是狗。”
“在我辛苦修的《詩經》上?”
“對。”
梁暮有點孩子氣,他需要張晨星給他一個能得到的承諾:“我寫,你簽字畫押。”
梁暮大筆一揮寫下:誰提離婚誰是狗。然後自己率先簽字,按手印,又推給張晨星。
張晨星實在不想在“狗”下面簽字,於是提筆寫下:生同衾,死同槨。
按手印的時候,將手印與梁暮的手印交疊按在一起,像一顆鮮紅的心。
梁暮捧起來看了很久,感動不已。又把這本書放到臥室書架的顯眼位置去:方便隨時翻看。
他們在年前最後一個工作日領證,兩個人清早牽著手去麵館吃了一碗麵,然後騎著那輛破腳踏車,梁暮載著張晨星騎過悠長的小巷,張晨星仰起頭看到眼前的浮光掠影,微微閉上眼睛,又將頭靠在梁暮背上,是全然的信任和依賴。
他們的腳踏車一路穿過古城,風吹在臉上,陽光灑在臉上,笑容就在臉上。
這一次的他們,都有同樣的心意,那就是把這平凡的小日子過下去、過好、過到老。
那天晚上週茉非要參加他們二人的新婚慶祝,發誓要做古城最亮的電燈泡。三個人去吃古城老菜館,談性正酣,唐光稷的電話進來了。周茉對另外二人眨眨眼,接起,聽到唐光稷說:“你把鑽戒調包了?”
“什麼意思?”
“你別跟我裝傻,我那鑽戒的戒託上刻了字!”
“什麼字啊?”
唐光稷不回答她,只說:“你把真的給我。”
“你跟我說刻了什麼字?”周茉逼唐光稷說,他就不說,兩個人僵持很久,唐光稷終於開口:“見面說。”
“好啊。”
周茉敲敲桌子:“電燈泡滅了,再見!”
她小跑著出去,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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